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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我区印发了《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取消及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尧区政发[2018]11号)共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2项,承接行政职权事项4项。
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区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尧都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1431项)、《尧都区区本级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13项)和《尧都区区本级政府指定培训清单》(0项),目前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建立尧都区行政职权事项台账制度。5月,我区印发了《关于建立尧都区行政职权事项台账制度的通知》(尧区编办字[2018]15号),各部门认真对照各自的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九大类职权事项进行分类界定,进一步理清了全区各单位行政职权底数,建立了尧都区行政职权事项台账制度,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工作水平。
2、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再次提速。按照省市部署,全面梳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案类的各类证照,进一步扩大“证照整合”范围,在“十七证合一”的基础上,于6月份实现了“三十证合一”,形成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公示、一照通用”市场准入新模式。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实现整合信息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把群众“来回跑”改为部门“协同办”,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13户。
“住所、名称”实行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不需要到登记窗口申请名称,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降低了企业登记成本,有效缓解了企业“起名难”的问题。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也实行了自主申报制,有效推进了注册登记便利化进程。
电子化登记提质增效。2018年实现了所有市场主体类型和业务环节的网上登记全覆盖,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办理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零跑腿”“零见面”“零纸张”“零费用”,办理营业执照更加便捷高效。截至目前已为181户市场主体办理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9月20日,召开尧都区商事制度改革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安排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区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压实了部门责任,有效推进解决了群众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工商、公安、税务、行政审批大厅联动协调,新设企业税务发票申领和公章刻制均可在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目前,我区已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五个工作日的目标。
“简易注销”保障退出。进一步放宽企业简易注销条件,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工作协同,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了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便捷高效的退出机制。已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350户。
3、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取得新突破。年报信息公示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的重要手段之一。截止6月底,企业应年报数10711户,已报9735户,年报率90.89%;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826户,已报716户,年报率86.68%;个体工商户应年报25660户,已报16269户,年报率63.40%。上半年办理移出异常名录生产主体360余户,办理联络员变更420户。
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5—11月对全区低保家庭进行排查,排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共计4415户,现已全部取消。截至目前,城乡低保共计6751户11398人,新增364户,动态取消4642户。1—10月城乡医疗救助直接救助1257人,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救助241人,临终关怀7人,资助农村参保人员15850人,救助因家庭遭遇突发情况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共计2166人。
5、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4月,我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全年,出动各类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800余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72起,罚款1600余万元;移送公安行政处罚8起,行政拘留9人,查封扣押1件,停产整治1家,按日连续处罚1家。另外,通过信访问题“大起底、大整治”,我区排查出2013—2017年期间重复举报的环保方面问题57件,涉及14家工业企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机制。区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性文件质量显著提升。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为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凡以区政府或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能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7月4日我区转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区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8月14日我区转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按照清理范围和重点,对我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行清理。9月18日转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的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在一些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政府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集中审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尧都区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公布。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必须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截至目前区政府共召开9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114项重大事项。
2、深入推进政府法制顾问制度。为了切实提高区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尧都,按照《尧都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政府从山西平阳律师事务所、山西尧城律师事务所、山西瀛明律师事务所中精选了5名执业律师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同,为区政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项目合同11起,办理政府重大涉诉案件4起,PPP项目论证4件,参加政府常务会9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我区于3月12日下发了《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结合证件年审及时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经清理,现保留持有山西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483人,注销执法证件29个。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3月7日我区先后印发了《尧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尧区政办发﹝2018﹞14号)和转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18﹞15号)。7月11日市法制办下发关于做好《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自查报告,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任务落到实处。
3、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尧都区食药局、公安局等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梳理汇总所属行政执法单位上年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情况。我区上年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涉及226起、较大数额罚款165200元。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全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区下发《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9月工商与食药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对餐饮行业“双随机”抽查的通知》,对107户“双随机”抽查的餐饮行业开展了跨部门抽查工作。今年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8个批次2608户抽查检查工作,抽查结果全部予以公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各级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政府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由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政府的领导班子、领导成员都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我区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城建、交通、民政、教育、环保、农业、工业、水利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议111件、提案166件,目前,这些建议和提案均已按要求办结。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为维护法律权威,政府及部门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
2、强化行政内部监督
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认真执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区地税局、住建局、法院等12个部门并于8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对尧都区2014、2015土地开发复垦等9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或结算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进行扶贫资金审计和供热企业审计调查,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
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全区2017—2018年的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及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逐步规范收入收缴行为,规范票据管理程序,促进收费收入管理正规化、程序化。
3、深化拓展延伸“13710”工作督办落实制度。我区印发了《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通知》、《“13710”信息督办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区级重点工作任务等暂办制度的通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13710”督办系统推进“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3710”督办系统事项纳入督促跟进办结清零工作的通知》。在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流程、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落实质量、强化督查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全区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共1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2018年以来我区共承办市级“13710”督办系统来件95件,其中,正在办理当中的13件,已经办结的82件,评估为优秀的81件占99%;评估为合格的1件,占1%。我区通过“13710”督办系统向区直部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下发184件,其中,正在办理当中的2件,已经办结的182件。评估为优秀的182件,占100%。
4、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为全面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在主动公开方面,全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1条,其中政府公报17条,网站公开1548条,微博公开111条,微信公开988条,其他方式公开108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尧都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图和申请表,为群众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今年以来,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0件,其中受到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49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推行“枫桥经验”,推进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月,由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金殿司法所、金殿信访办等单位组成的我区首家联合调解中心成立。调解中心既有效落实了诉调对接,又有效整合了调解资源,成立以来,解答法律咨询195人次,成功调处纠纷13起,入村举办法治讲座2次。截至目前,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887起,调解成功1847起,涉及金额2169万元。
2、构建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截至目前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标准建成,并与5月份投入使用;2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司法所全部挂牌;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正在分步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我区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建成“全区法律顾问三级微信群”,法律顾问人员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指导申请法律援助16起,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
3、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全年办理复议案件5件,1件涉及食品药品复议结果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1件涉及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复议结果为维持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其余案件尚未审结。
4、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8年度我办承办或参与承办涉及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5件,主要涉及土地登记、行政赔偿、合同纠纷、行政确认违法、农村土地承包等。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全年区政府领导出庭参加诉讼18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委中心组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区政府常务会上集体学法2次,主要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法律法规;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的能力。
2、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自修自学等形式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学习。比如食药局开展执法文书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局、省局培训和市局、区级基本能力提升培训;文化局开展“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专题培训,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煤炭局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事故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活动。
3、严格落实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无纸化宪法知识、监察法考试和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实现100%,切实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激励作用。
(八)加强法治宣传
1、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3月下发《关于填报<尧都区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尧普法办﹝2018﹞2号),全区37个单位对本部门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汇总、梳理、上报,区普法办认真核查,于6月下发正式文件《尧都区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单位宣传的重点内容,推进了全区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2、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从春节开始,借助各乡镇街道春节文艺表演、贺家庄“桃花节”、魏村“牛王庙会”、乡镇集市、物资交流大会、学校开学等时机,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法治宣传常年不间断。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法治书法征集及展评活动。全区共征集软笔书法作品319件,硬笔书法1431件,经过初选、复选及展评筛选,43幅优秀作品报送到市普法办,参加全市评选。
3、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8月初我区制定下发《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18﹞77号),区政府及区属各单位积极发挥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推动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区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尧都区依法行政宣传专栏,宣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区委区政府大院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建设宣传标语。活动期间,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突出亮点,采取多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区国土资源局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为重要宣传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站80个,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刷写墙标500余条,制作版面100余块。区交通局横挂条幅,发放宪法、安全教育法等宣传资料1100余份。区发改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月19日《价格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区政府及其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比如,有些部门为了达到行政目的,不讲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存在超期办案等;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在行政应诉中因执法程序错误而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有的部门无法制机构和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行政应诉案件逐年增多。近年来,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以及全区土地征收等工作的开展,土地赔偿等争议案件逐年上升,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2016年、2017年、2018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分别为13件、21件、25件,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三、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我区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力度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探索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要把提高全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
三是加强行政诉讼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和执行互动工作机制,通过良性互动,增进了解,信息共享,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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