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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详见附件),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更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落地实施,现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一、总则
1.目的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机制。
2.适用范围:本机制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的公开、管理与监督。
3.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便捷、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信息公开主体与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汇总、审核各部门报送的清单信息,在指定平台发布,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信息,包括禁止和限制准入事项、依据、办理流程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和报送。同时,负责在本部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同步公开相关信息,解答市场主体咨询。
三、信息公开内容
1.清单事项:完整公开国家和省级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的禁止和限制准入事项,明确事项编码、事项名称、禁止或许可内容等要素。
2.准入条件:详细说明限制准入事项的具体准入条件、审批流程、所需材料等,方便市场主体了解如何符合准入要求。
3.政策依据:公开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市场主体清晰知晓政策出处和依据。
4.动态调整信息:及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情况,包括新增、删除或修改的事项及理由,确保市场主体掌握最新政策动态。
四、信息公开方式与渠道
1.官方网站:在官方网站设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清单内容、解读材料等,设置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
2.政务新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解读、动态调整等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
3.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区域,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信息更新与动态调整
1.定期更新: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等情况,原则上每年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即时调整:如遇国家或省级层面清单发生重大调整,或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区域市场准入政策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3.反馈与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反馈机制,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
六、监督与保障
1.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投诉举报处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3.培训宣传: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理解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尧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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