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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45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规范我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强化储备粮的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按照临汾市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要求,制定《尧都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
(一)《山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二)《临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政办发〔2021〕49号)。
三、办法的起草过程
2022年7月份,区发改局参考《山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临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尧都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尧都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讨论稿)》。7月初,征求了区财政局、市农发行和区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的意见。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尧都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全文共八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储备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等。
(二)区级储备粮的计划。明确了区级储备粮品种、规模、轮换计划等。
(三)区级储备粮的储存。细化明确了承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明确区级储备粮银行贷款利息、保管费和轮换费的预算申请和经费管理。
(四)区级储备粮的动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五)区级储备粮的资金管理。明确区级储备粮的资金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制度和监督主体职责范围。
(七)法律责任。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承储单位责任人员违反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
(八)附则。明确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解读单位:尧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222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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