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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33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清理“批而未供”中“未供即用”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处理办法的通知》和临汾市人民政府批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尧都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范围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建议的申请》。
二、编制的目的
为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多年形成的“未供即用”历史遗留问题,拓展转型项目用地空间,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一是成立了尧都区解决城区规划155平方公里范围外“批而未供”土地中“未供即用”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了清理任务。清理2009年—2019年1月1日前已批准的城市规划155平方公里范围外“已批未供”土地中“未供即用”地块,力争四年完成清理供应,具体任务根据每年上级下达的任务量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导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情况;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社保费用及土地收回或复垦等所需资金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核算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出具土地出让前与不可移动重叠情况函询意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条件、土地征收和供应等相关事宜;区能源局负责督促洗煤(焦化)企业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征地补偿、社保落实等相关事宜;“未供即用”地块的建设单位切实承担起完善土地手续的主体责任,对纳入本年度处置清理任务的,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对拒不配合、逾期不完善用地手续的地块,纳入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库,限期拆除复垦。
四、有关要求
为加快清理已批准的“已批未供”土地中“未供即用”地块,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通力协助,各司其职,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83538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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