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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28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尧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为做好全区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编制了《临汾市尧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
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区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临汾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尧都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区汛期出现重大雨、水、灾、险情或防洪工程在非汛期发生重大险情时的应急处置。我区汛期起始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遇有突发天气状况以上级防指通知为准),汛期结束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时间为准。主汛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延长。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全区防汛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已经发生或预估可能出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洪水灾害情况下,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规范性、基础性文件。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防汛预案,形成完备的防汛预案体系,以确保防洪抢险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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