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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都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文件解读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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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1〕109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毗邻县发生的对我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震级和死亡人数,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尧都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

尧都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能源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防震减灾中心、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尧都中队。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指挥部工作组

综合协调、军队工作、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学救援、监测评估、安置救助、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10个工作组。

应急处置与救援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应急局和防震减灾中心,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重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公安、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科、卫体、自然资源、能源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区政府,并通报区应急局。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

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

分级响应

区级响应按照灾害分级由低到高设定为Ⅳ级、Ш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地震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区级响应跨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区指挥部负责与相邻县进行协调;区内跨行政区域的,由区指挥部分别指挥,上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符合Ⅳ级响应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由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与震中指挥部进行调度,掌握地震灾情和救援工作信息。

(2)区指挥部及时指导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区指挥部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地震现场,协调指导抗震救灾

(4)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指挥部请求,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

(5)符合Ш级响应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由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与震中指挥部进行调度,掌握地震灾情和救援工作信息。

(2)区指挥部及时指导灾区所在地应急指挥部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区指挥部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地震现场,协调指导抗震救灾。

(4)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基层指挥部请求,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 

(5)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地震应急响应的准备。 

符合Ⅱ级响应条件时,由区指挥部指挥长向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报告,由常务副总指挥启动Ⅱ级响应。

区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在做好Ⅱ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市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符合Ⅰ级响应条件时,区指挥部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Ⅰ级响应。

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在做好Ⅰ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国家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如上级指挥部针对我区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我区即时启动Ⅰ级响应。 

响应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Ⅰ、Ⅱ、Ш级响应结束,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Ⅳ级响应结束。

后期处置

调查评估

区应急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因、应急响应、人员伤亡、灾情损失、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指挥部要对本次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参加抢险救援的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恢复重建

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区政府组织编制。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恢复重建工作。

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区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 

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7-395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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