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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60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第二批)的通知
一、关于赋权依据。根据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决定将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5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根据省政府要求,区政府结合我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从赋权指导目录中选取区直执法部门(机构)22项行政处罚事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清单内容。《尧都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第二批)》涉及区本级有关部门(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涉及4个部门22项职权,分别为:区林业局12项、区应急管理局5项、区消防救援大队4项、区水利局1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职权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相对集中行使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不再继续行使。
三、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357-222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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