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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都区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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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文件:尧区政发〔2023〕29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尧都区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8〕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65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10号)。

二、编制的目的

加强耕地保护,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占补平衡,创新土地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土地综合整治范围;

二是明确土地整治实施条件;

三是规范社会资本土地综合整治程序;

四是制定耕地指标使用及回购标准;

五是制定保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立项、设计评审、项目验收、项目报备入库及指标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设计评审、立项与设计预算批复,验收工作与验收批复,项目报备入库,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发证工作,对项目区土壤肥力提供技术支撑;区水利局负责机井更新及灌溉系统等相关技术指导;区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相关数据;区审计局负责实施项目预算和决算审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新增耕地指标回购资金的拨付;各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区发改、交通、气象、文物旅游等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严禁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搞非法开采、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7-393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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