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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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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4〕14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5月印发《尧都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发〔2023〕116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临农组办发〔2024〕9号文件,对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聚焦粮食主导产业生产,结合农业生产服务短板,在机耕、机播、机防、机收等环节上开展服务,重点支持全程托管服务,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实现现代化的生产难题。

二、项目任务

2024年尧都区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68万亩,中央下达财政补助资金221万元。为实施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目标:以小麦等粮食生产为主导产业,结合农业生产服务短板,在小麦机耕、机播、机收、一喷三防4个环节开展托管服务。

2.项目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服务主体和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补助规模亩均不得超过100元。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作业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3.公开遴选服务组织:通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服务组织分别与区托管办和小农户签定服务合同后,开始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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