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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文 号: | 尧区政办发〔2021〕6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民政、扶贫、救灾 | 主 题 词: |
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1258”工作思路和举措,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首善之区,保障全区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尧都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办法(试行)》和《尧都区保障民生教育救助实施细则》,今年我区将继续开展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与条件
(一)救助范围。凡尧都区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今年考入高校的大学新生(二本B类以上)均可申请教育救助。
(二)救助条件。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及“四类家庭”(失去双亲的;单亲亡故的;父母一方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级以上残疾的贫困学生)。
二、救助对象的评定
(一)个人申请。申请教育救助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报《2021年尧都区保障民生教育救助审批表》。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申请、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录取截屏打印件)、建档立卡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病例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于难以确定的申请学生,按照《尧都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办法(试行)》和《尧都区保障民生教育救助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三、救助对象的上报
(一)时间及地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8月25日前上报尧都区教育科技局计财室,联系人:陈栋,联系电话:13753758418。
(二)具体资料:《2021年尧都区保障民生教育救助审批表》一份(附件1)及佐证材料(如:个人申请、高校录取通知书、建档立卡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病例等)复印件;《2021年尧都区教育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花名册》(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42435@qq.com。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障基本民生,保证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尧都的重要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精准评定、精准管理、精准救助,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圆梦大学。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地开展好我区教育救助工作,由“尧都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审查、确认等全区教育救助的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教育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教育救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通知公告、宣传材料等,广泛宣传教育救助政策和工作流程,让经济困难家庭都知晓应享受学生救助政策和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都能够及时申请救助。
(四)严格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办理救助审核、审批工作中要按照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救助流程,规范操作,按章办事,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错报、漏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2021年尧都区教育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花名册.xlsx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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