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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07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1〕44号 发布日期: 2021-07-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公安、安全、司法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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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尧都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1年全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区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0号)、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和区安办《尧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尧区安发〔2020〕1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相关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牢道路运输安全理念,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主线,以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为目标,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补齐安全监管短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系统性、专业性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①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②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③2021年实现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全覆盖,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检查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①②③区交通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配合)

2.完善事故调查制度。①深化事故调查联合处置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加强事故原因分析,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②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①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配合;②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①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③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①③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②区交通局负责)

4.建设共建共治体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运输企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①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②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降低生态环境损害。③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①区交通局负责;②③区交警大队牵头,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源头整治客货车安全。

1.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①加大对车辆维修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按标准实施改(拼)装的企业、擅自从事改(拼)装的企业和无证无照的非法改(拼)装窝点,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并监督整改。②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关,从源头环节杜绝非标货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③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的问题。(①区交通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配合;②区交警大队负责;③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2.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①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机动车产品公告,购买符合客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②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①②区交通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交警大队配合)

3.强化市场准入管理。①严把“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②对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营运性质的行驶证。③督促“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鼓励12吨以上货运等车辆安装使用定位监控系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④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①④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②区交警大队负责;③区交通局负责)

4.加强在用客货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①加强在用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全面清理企业挂靠经营。②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③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④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①③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②④区交警大队牵头,区商务局、区工信局配合)

5.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①加大老旧客车、货车的淘汰报废力度,落实相关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②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③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①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配合;②区交警大队负责;③区交通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①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③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①区交警大队负责;②③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①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②对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①②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①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十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2.2”交通安全日等宣教活动。②大力推进“平安交通”文化建设。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③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④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①区安委会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②④区交警大队负责;③区交通局负责)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

1.推动运输企业规范经营。①鼓励客货运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②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备案)的工作,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③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④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对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企业,抄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①②③④区交通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配合)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①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③鼓励有条件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④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闭环管理。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上报区政府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⑥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①②③④⑤区交通局负责;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四不进站、七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出台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区交通局负责)

(五)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②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③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①区交通局负责;②区文旅局牵头,区教科局、区交警大队配合;③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①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①②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一是强化货运源头监管。①排查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监管,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对货运源头单位不按规定装载的行为,抄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②推进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站场”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配备可移动称重设施,建立源头治超监管信息系统。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③规范联合执法流程,会商联络、协同办案,联勤联动工作机制。④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将违法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单位抄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切实落实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①②区交通局负责;③④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①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②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③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④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⑤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①④区交通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配合;②区交警大队负责;③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区教科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①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②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①②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区住建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六)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①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肃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②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③对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可在路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④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①③④区交警大队负责;②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配合)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①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②企业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③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④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道路运输车辆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①区交通局负责;②③④区交警大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配合)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①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②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一查到底、从重处理。(①②区交警大队牵头,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配合)

(七)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建设。①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项目库,加强安防设施后期养护管理工作。②开展公路隧道提质升级、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专项行动。③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道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④开展实施危桥危隧改造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加快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治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①②③④区交通局牵头,区交警大队、临汾公路管理段配合)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①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②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③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①③区交警大队牵头,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②区交通局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细化措施(2021年3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推进,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2021年4月到11月底)。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工作进展台账,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2021年12月底)。组织对每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建立整治任务完成清单和未完成清单,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通过约谈、曝光、通报等手段,督促加快推进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三年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计划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把工作质量,确保专项整治不跑偏,提高整治成效。围绕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着力消除制约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

(三)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查统计,分析存在问题,于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整治任务进展情况。区安委办将对各地、各部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和上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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