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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30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1〕29号 发布日期: 2021-05-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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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办法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1〕29号

各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充分满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贷款需求,根据临汾市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将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指标分解到县的通知》(临脱贫攻坚办〔202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尧都区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

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工作任务

根据前期对各县贷款需求摸底情况,参照2020年小额信贷投放情况、2021年到期贷款情况、贷款余额情况、6年来累计户贷率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总户数以及家庭成员中有一名及以上劳动力未外出务工情况,并对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进行了测算,现将2021年度我区投放需求指标分解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各银行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

二、支持方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的同时,要坚持贷款办理过程依法合规,有效防控信贷风险,规范信贷资金发放使用,杜绝“搭便车”“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合理把握贷款投放进度,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财政支持政策

区财政局积极做好财政贴息工作,做到“应贴尽贴、应补尽补”,财政贴息资金直接补贴给银行机构,按季度进行贴息。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在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开立专户存入风险补偿基金,首次存入贷款任务5%的风险补偿基金,根据贷款发放额度后期补齐15%的风险补偿基金。(标准依据晋开发办〔2016〕104号文件执行)

四、时间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我区2021年小额扶贫信贷工作。5月31日前,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必须发放第一笔贷款,

明确工作流程;10月31日前完成小额贷款年度任务。


附件:尧都区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指标分解表.xls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办法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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