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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三查三清”暨遏制“小火亡人”火灾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2-04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02-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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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三查三清”暨遏制“小火亡人”火灾活动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我区御景水城6号楼1601室“4.19”亡人火灾、尧庙镇厨小妹兄餐饮店“5•9”亡人火灾、吴村镇王曲村“11•21”亡人火灾、魏村镇车辐村“1.22”亡人火灾等居民居住楼院和小型营业性场所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这两类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范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区政府同意,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三查三清”暨遏制“小火亡人”火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

二、清查内容

“三查”即查燃气,检查用气管道、灶具、燃气软管、阀门、燃气炉是否完好(使用“醇基燃料”的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查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敷设是否安全;查通道,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三清”即清杂物,清理地下室、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电动车,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违规住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住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年终岁尾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近期,我区发生的几起亡人火灾再次为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分块划片,联合排查,加强居(村)民楼院及小型营业性场所的排查,督促落实“三查三清”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必管”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对小型营业性场所用气、用油、用电,尤其是违规使用、运输、储存“醇基燃料”的行为进行整治。

(二)紧盯关键场所,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要针对近期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居(村)民楼院、小型营业性场所、 

夜间时段等特点,联合电力、燃气等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的情况逐户、逐院、逐屋排查,消除潜在火灾安全隐患,清理违规住人和可燃物,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住宅,耐火等级较低的老旧居民住宅,员工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场所的房间,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生火灾部位等,鼓励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

(三)加强消防宣传,做好警示性消防安全提示。要结合近年来居民住宅、小型营业性场所典型火灾案例,通过各种途径广为传播、以案说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做好针对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等提示、警示宣传,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第一人,各级领导要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这次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加强对“三查三清”暨遏制“小火亡人”火灾活动工作的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此项活动开展10日内,将附件2报至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全国两会结束后报附件3。

联系人:贾珍;联系电话:0357-5518119;邮箱:xfdd403@163.com。


附件:尧区政办发〔2021〕5号文件附件.docx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文件解读: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三查三清”暨遏制“小火亡人”火灾活动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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