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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清理整顿存煤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1-05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1〕92号 发布日期: 2021-11-0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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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清理整顿存煤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1〕92号

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尧都区清理整顿存煤场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清理整顿存煤场所工作方案


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严厉打击利用违规存煤场所囤积居奇、哄抬煤价等非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煤炭经营市场环境,按照山西省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临汾市能源供应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上报存煤场所清理整顿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强化产运需衔接,督促企业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快调整煤炭市场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实效,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组织机构

为了推动全区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存煤场所清理整顿领导组,统筹推进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薛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许才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青春  区能源局局长

成  员:连军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茹泽斌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马仁兵  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乡镇长、汾河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青春兼任。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杨俊虎(联系电话:15135346888),负责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区能源局牵头负责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认定意见,进行综合认定。各相关乡镇、办事处为不符合规定的存煤场所取缔工作主体,各职能部门配合。

各乡镇、汾河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存煤场所摸排,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对认定不符合规定的存煤场所进行取缔,将取缔情况上报区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存煤场所用地情况进行认定。

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对存煤场所相关环保手续进行认定。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存煤场所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认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煤场所证照及经营内容进行认定。

四、时间节点

11月5日—6日,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对辖区内存煤场所进行摸排,并报送区存煤场所清理办公室(附表1)。

11月7日—8日,各职能部门进行证照及手续的认定,并报送区存煤场所清理办公室(附表2)。

11月10日—11月30日,各乡镇、各相关办事处完成不符合规定存煤场所的取缔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2.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保证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实施。

3.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期间,各乡镇、汾河办事处、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圆满完成存煤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附件:1.存煤场所摸排统计表.jpg

          2.存煤场所企业认定表.jpg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清理整顿存煤场所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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