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21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临汾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下发2022年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工作部署和2月24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就做好我区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整治任务

(一)完成市区庭院燃气老旧管网更新。结合《尧都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完成市区老旧小区内燃气管网的更新改造。(更新改造任务清单见附件1)

(二)完成“三项强制措施”改造工作。2022年7月底前,完成燃气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区燃气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改造任务清单见附件2、3)

(三)完成管道燃气企业手续办理。2022年3月底前,临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金殿门站、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全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合法运营。

(四)建成燃气管网监管管理平台。2022年7月底之前,临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要建成燃气管网监管管理平台,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五)完成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清收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商业餐饮门店、居民用户非法气瓶清收工作,清理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窝点。做到清收工作不落一户,切实提升液化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非法气瓶入户,彻底清理辖区内非法液化气钢瓶。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负责本行业和辖区内城镇燃气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担当起本行业和本辖区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组织村委会(社区)、燃气企业对辖区内的燃气老旧管网实施改造更新;对居民和经营场所非法气瓶进行清收与置换;对燃气用户进行“三强制”改造。

2.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督导整治工作。监管燃气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按时限完成燃气用户“三强制”改造和老旧管网更新任务;监督燃气企业落实燃气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汇总工作进展和提出工作建议。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压力管道的监督检查。监管燃气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气器具销售环节及流通经营环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

4.区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气的违法行为;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整治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场所;依法处理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站点经营者;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5.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燃气企业用地及规划手续。

6.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营许可手续。

7.区财政局:负责依照政府补贴政策筹措燃气补贴资金,确保“三项强制措施”和老旧管网更新等燃气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好属地责任,督促和监督燃气企业做好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区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履行好对燃气经营企业的行业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二)强化主体责任。依据《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燃气安全排查和治理常态化管理的实施主体。区住建局将燃气企业日常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动态考核主要指标,奖优惩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督促和监督燃气经营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快任务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将燃气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任务,并按阶段性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保质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抓住典型进行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燃气整治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区政府和市级部门。

燃气整治办公室联系人:崔临明  联系电话:2228400

邮箱:yaoduzhujian@163.com

附件:尧区政办发〔2022〕11号文件附件.doc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6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