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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1-02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55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字体: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20〕—48)和《临汾市委办公室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2021〕—1)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布局规划

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应建在人员密集,辐射范围广的区域内。我区现有74个社区,分属9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镇管辖。根据每个社区建设一个养老幸福工程的任务要求,目前我区已建成的社区养老幸福工程2个,分别是:尧庙镇新百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和辛寺街办事处华州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拟提质改造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个,分别是:铁路东办事处金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汾河办事处盘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它社区应在3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

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0—2000平方米,嵌入式养老床位在10张以上,消防设施达标。建设内容包括:厨房、餐厅、活动室等可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乐、助急“六助”服务的功能区。

三、补贴标准

区财政给予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补贴每平米600元(实际建筑面积),每个项目以2000平方米为补贴上限,达到省、市级验收标准的,同时可享受省、市级奖补资金。

四、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

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前,9个街道办事处和尧庙镇、段店乡、刘村镇、屯里镇4个乡镇中,社区数量在1至5个的必须完成1个,6至10个的必须完成2个,10个以上的必须完成3个,有条件的可以多建,上不封顶,以保证“十四五”期间,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实现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领导组全面负责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督促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抓好任务落实。

(二)确保按期完工。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务必要高度重视,统筹多方面力量,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按期完工。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把质量关口。项目完工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尧区政办发〔2022〕55号附件.doc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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