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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07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68号 发布日期: 2022-12-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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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持续推动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发展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强化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严肃执法检查、依法惩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查处整治一批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格局。

三、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成立尧都区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对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

(一)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孔令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世春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

        辛海峰  区商务局局长

        韩  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鹏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国网供电尧都分公司、中石化尧都分公司、中石油尧都分公司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开展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尧都区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

纪委监委:负责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加油站油品的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企业超范围经营、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油品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负责牵头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的打击取缔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嫌瞒报收入、偷税漏税、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纳税信息申报异常的企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的审批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许可信息。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依据《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加强对储油库、加油站的安全隐患排查、督导整改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黑窝点、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辆等非法售油行为;依法查处有关部门移交的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利用散装成品汽柴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油品运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加油站点用地和规划手续办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加油站日常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各执法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规范转移处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油站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储油库、加油站、企业自备储油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经营企业的运输经营活动和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的安全违法行为,并依职能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查处相关行业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依法对储油库、加油站、企业自备储油点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储油库、加油站、企业自备储油点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专用设备的铅封工作。

国网供电尧都分公司:保障储油库、加油站电力供应工作;在收到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停止供电的正式文件后,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配合。

中石化、中石油尧都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四、整治内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假冒商标及标识的;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

(二)伪造、变造、涂改、买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处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涂改、买卖、租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处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数据管理云平台的。

(四)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或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机,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五)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的。

(六)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的。

(七)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八)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扩建和未按规划确认地址建设加油站或油库的。

(九)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

(十)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十一)未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文件或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加油站。

(十二)安全制度不落实、未按期进行消防验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十三)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

(十四)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十五)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11月22日开始,到2023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2022年12月1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成品油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攻坚治理。(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商务局及相关单位要至少组织2次专项整治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联合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偷税漏税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阶段:区级督导,提高成效。(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区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核查”(听取各乡镇、街道汇报、查阅专项整治行动资料、核查现场)的方式,对成品油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情况、各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对督查中发现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确保长效。(2023年3月底前)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加油站依法规范安全经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加油站传法规范安全经营长效机制,构建源头治理、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违法严惩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我区要畅通举报渠道,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发挥市场监管12315、公安110、生态环境12369、税务12366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打击。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强化联合执法,提升管理效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务必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区级专项督导组按照“重点抓、抓重点”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成品油企业运营情况、各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问题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促到位,整改结果由检查部门验收、签字并负责;属区级层面解决的,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属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置。对区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问题清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全区加油站实行分类赋分管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良、合格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不合格的,进行停业整顿。并将检查结果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提高监管成效。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职能部门要于2023年2月1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问题整改、依法处置情况,做到规定事项定期报送、重要事项随时报送。

(四)建立双重处理机制。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加油站仍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对加油站依法依规严处重罚,由纪委监委对查处问题涉及的管理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加油站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加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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