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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25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10-0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依法维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权益,提升不动产登记成果现势性,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级主体、市级初验、示范验收、逐级汇交”工作要求,理清不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以及集体与国有之间的权属界线,将每一宗农村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查清,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建立成果齐全完整、格式统一、准确可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高质高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入库、更新、汇交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妥有序。由点到面,逐步铺开,把握工作节奏,聚焦关键环节,理清难点重点,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登记程序,保证关键环节、核心要件不缺失,确保登记成果合法有效,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坚持不重不漏。全区集体土地全部纳入本次工作范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做到“应更尽更”“应登尽登”“应发尽发”。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依据现行不动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利用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资料,结合“三调”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通过补充完善、补录补测等工作,建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址范围、地类面积等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地籍调查数据库,涉及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法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三)汇交地籍调查数据和确权登记成果。将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数据、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逐级整库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关资料收集,对已有集体所有权调查成果和登记成果进行整理分析,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梳理需要更新完善的宗地,形成任务清单。

(二)成果更新。根据成果的齐全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分类,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目录清单,并按照自然资源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分类更新。

(三)成果汇交。根据《山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检;报请市、省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尧都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洪锁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刘  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顺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席新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裴海峰   区民政局局长

        郝钢锁   区林业局局长

        左文忠   区水利局局长

        崔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茹泽斌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顺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茹泽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在本次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具体工作,把握确权登记政策、工作统筹安排,指导各乡镇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调查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确权主体资格认定等工作,并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等相关资料;

4.区林业局负责协调林场与周边村(居)土地权属界线指界、签字确认等工作,并提供国有林地确权成果等数据;

5.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区内河流权属界线与周边村(居)土地权属界线指界、签字确认等工作,并提供区内河流的权属管理界线等相关资料;

6.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数据,农民集体合并和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和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资料;

7.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进行认定,配合划清所属辖区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本辖区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妥善处理化解争议纠纷;

8.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合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更新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切实足额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经费。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多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工作宣传、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为所有权地籍调查和登记成果更新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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