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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文 号: | 尧区政办发〔2023〕4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推进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2016〕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健康尧都建设,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策略,通过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综合干预工作来减少慢性病发生,遏制慢性病的上升趋势,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二)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五)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
(六)探索适合于全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七)主要指标
1.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
2.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
3.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达60%以上。
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5.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15岁以上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
6.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5%以上。
7.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
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 90%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孔令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世春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
左永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奎明 区发改局局长
孙新峰 区教科局局长
卢震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泽锋 区住建局局长
韩 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俊艳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张 峰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裴海峰 区民政局局长
温萌萌 区统计局局长
丁春贵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群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秦奇杰 区总工会主席
刘晓云 区妇联主席
刘 峰 区残联主席
张百明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姚 敏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党委委员
余 平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
张秀峰 尧都区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张明宁 区疾控中心主任
李永秀 区新闻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孔令泽兼任,区卫体局局长梁俊艳兼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赵世春任副主任,区疾控中心主任张明宁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技术指导专家组
组 长:张明宁 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剑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永江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王杰虎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王丽芳 区人民医院防保科科长
刘文倩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武亚平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
职 责: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会因素调查。收集、整合并分析示范区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辖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覆盖示范区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三减三健”活动为切入点,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慢性病高危人群是指以下情况之一者,一是血压水平为130-139∕85-89mmHg;二是现在吸烟者;三是空腹血糖水平为6.1-7.0mmol∕L(6.1≤FBG<7.0mmol∕L);四是血清总胆固醇水平为5.2-6.2mmol∕L(5.2≤TC<6.2mmol∕L);五是中心型肥胖者: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对慢性病高危人群要采取初级、二级和三级预防,初级预防:对高危人群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结构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鼓励多食蔬菜、水果、减少肉类、蛋类脂肪饮食的比例,不吸烟、不酗酒、多参加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可防止80%的冠心病和90%的II型糖尿病的发生,可预防三分之一的癌症。二级预防: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早期发现病人。如在40岁以上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中定期测量血压、检查血脂、询问心绞痛病史等。三级预防:对慢性病人进行及时有效治疗,同时给予心理和躯体的康复措施,减少并发症与致残,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
(六)规范基层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五、职责与任务
(一)共同职责
1.各级有关各部门设专职或兼职联络员,负责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各级有关各部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其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3.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在本部门本单位创建促进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为职工提供每2年1次的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干预。
以上资料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部门及单位职责和任务
1.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完成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协助落实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
2.区委宣传部: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众媒体上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3.区发改局: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报告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4.区教科局:制定并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提供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相关文件;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认真落实好健康食堂、健康学校、无烟学校的建设工作。
5.区财政局: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经费;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创建无烟公共场所的各项工作,出台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健康食堂/餐厅/酒店”的建设。在全区餐饮单位开展“低盐低油”专项行动,推出低盐低油菜单,鼓励居民使用低盐低油菜单。按照职责分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大众自我防范和保健能力。
7.区住建局:负责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建设,将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宣传纳入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规划建设中。
8.区人社局:负责慢病防控人才的招聘,及时为基层单位补充慢病防控人才。
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企业单位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在企业单位推行工间操和健康体检活动。
10.区卫体局:牵头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经费投入,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的10%,确保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督促疾控中心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和管理系统、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完成慢性病危险因素调查分析报告;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对示范区创建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有关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慢性病宣传日活动;组织落实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餐厅、健康食堂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小屋和健康步道的建设;牵头负责全区控烟工作,在全区公共场所开展禁烟行动。督促指导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15岁以上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5%以下。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在全区各机关、企业单位推行健骨操,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提供全区公共体育场地的数量、面积及免费开放的相关文件资料。
11.区统计局:提供全区的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12.公安部门:提供全区人口及死亡资料,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13.区民政局:提供相关人口死亡资料。
14.区医保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政策,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资料。提供相关人口死亡资料。
15.区总工会: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配合工信局推行职工工间操活动,出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的相关政策文件。
16.区妇联: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健身运动和妇女保健、心理咨询、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
17.区残联:制定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18.区新闻中心: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19.区疾控中心: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配备5名慢性病防控工作人员;建立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定期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协助卫体局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落实有关制度执行,落实卫体局安排的慢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20.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村)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每年在本辖区内组建2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建设15分钟健身圈,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
21.区人民医院: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定期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病开展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22.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相关资料;做好健康单位及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
2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并对居民的健康指标进行分析;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定期开展社区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档案,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慢性病防治专干每月上报月报表。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
调整充实尧都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全区相关成员单位创建动员会。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4月30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部门职责及《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开展工作。
2.区领导小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3.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阶段:深化阶段(2024年5月1日—6月30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部门职责进一步巩固、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2.整理创建工作档案和图片资料。
第四阶段:自查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31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内容进行自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示范区指标要求。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8月1日以后)
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家组检查验收。
第六阶段: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进一步深化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每年提出创建特色项目,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慢性病的综合防控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职责,要明确目标,做好宣传、任务分解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如期达到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要求。
(三)强化督导。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召开至少2次联络员会议,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尧都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见附件)每年组织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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