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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30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3〕69号 发布日期: 2023-12-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尧都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规范化尧都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程序,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和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雨雪冰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置。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救济物资准备、应急救援机构和专业队伍准备以及救援装备准备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科学预警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灾害防备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雨雪冰冻灾害,首先由灾害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灾情发展,做到在灾情初始阶段实施有效处置。

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受灾人数、受灾面积、灾害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灾害危害性、严重性、可控性和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响应级别,启动响应程序,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精湛的应急队伍和先进的设施设备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进行管控和处置。

1.4 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临汾市尧都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Ⅳ级雨雪冰冻灾害。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指挥部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雨雪冰冻指挥部)。

尧都区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尧都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人民医院等职能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时做出灾害应急救援部署;负责启动该预案和决策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批准应急处置工作事项;组织各应急小组开展灾害救援和调集应急资源等工作,调动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兼职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协调指导灾害单位做好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请求解决应急处置困难和问题,在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2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雨雪冰冻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小组:

2.2.1抢险救援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事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以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抢险救援,负责组织搜救伤亡人员,抢救生命;紧急撤离、疏散现场人员;清点人数,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逐个搜寻,确认下落;制定现场安保措施和防止灾害扩大措施,确保救援安全;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雨雪冰冻指挥部请求解决;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实行科学施救、适时调整、增派救援力量。必要时调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如挖掘机、装载机等),增强救援力量,缩短救援周期,尽快达到救援目的。

2.2.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人民医院及事故发生地乡镇卫生院等相关医疗机构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和应急医疗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奔赴灾害现场附近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抢救室,对受伤人员开展救治和灾害区域卫生防疫等医疗救助工作。

2.2.3后勤保障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处置工作中各种抢险所需车辆和大型工程设备、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供应;保障灾害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电力、通讯畅通;负责灾害点环境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提出对策措施。

2.2.4治安保卫组

由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公安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警力,组织灾害影响群众的疏散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防止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维护灾害区域和附近交通秩序等。

2.2.5善后处理组

由区民政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和生活救助,遇难者后事及家属安抚赔偿、伤病者医疗救治和困难补助,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的各类设施设备(房屋、财产等)损坏的修缮和更新等。

2.2.6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媒体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信息报道意见,按雨雪冰冻指挥部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新闻发布;审查新闻稿件,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收集、跟踪舆情并组织舆论引导。

2.2.7应急专家组

雨雪冰冻指挥部根据灾害救援需求,在复杂的状态下,可在全区范围内调集专家和专业人才,必要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雨雪冰冻灾害基本状况进行判别,分析现场复杂的风险因素,提出应对的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

第三章 事件报告与预警预防

3.1 事件报告

3.1.1报告时限

雨雪冰冻灾害事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立即上报尧都区雨雪冰冻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局,特别紧急时可以口头方式报告,后呈文书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时,可先做简要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3.1.2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区域以及灾害现场情况。

(2)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受灾人数、受灾范围和初步估计的包括牲畜死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对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影响。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3上报要求

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时,应当及时补报。

3.2 预警

3.2.1 重大隐患预警信息报告

气象局负责异常天气的常规信息监测,出现暴雪、冻雨等极端天气征兆时,第一时间内通知雨雪冰冻指挥部或区人民政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入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期,雨雪冰冻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雨雪冰冻指挥部对出现的异常天气进行研究分析,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或可能带来的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处置

雨雪冰冻指挥部接到灾情预警报告后,应当及时核实,为迎接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做好准备。

3.2.3 预警级别判定

根据可能发生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及范围和可能的被困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一般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2.4 预警内容

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预案、各种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救援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电话)等内容。

3.2.5 预警信息处理

(1)雨雪冰冻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要采取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防止灾情扩大。

(2)及时对灾情进行跟踪询查,如发现险情扩大时,应当酌情提升预警级别。

(3)预警情况严重,雨雪冰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入紧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预案准备和物资准备,随时准备应急响应。

(4)把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预警情况。

3.2.6 预警解除

根据气象信息报告和现场实际情况,确认灾情已经解除的,按照规定应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3.3 灾害预防

预警发出后,可能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并按相应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情况,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根据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提前做好群众转移疏散准备。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分级及处置权限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响应程序。根据受灾人数、受灾面积、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紧急转移群众情况、牲畜死伤情况、造成影响地区公众生产生活情况、造成高速公路、国道其他公路封闭和抢修等情况,雨雪冰冻灾害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Ⅱ级及以上级别由省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处置,Ⅲ级由临汾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Ⅳ级由尧都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4.2 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首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1.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本区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

2.向雨雪冰冻指挥部滚动报告雨雪冰冻灾害最新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了解因灾涉险(伤亡)人员、掌握房屋倒塌、牲畜死亡情况、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以及道路中断等险情,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3.灾害发生后,首先应当执行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在初步摸清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的前提下,迅速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组织救灾力量,开展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活动,力争将灾害损失控制在最小。

4.救援过程中,现场救护的伤员必须按照正确救护方式运送并进行简要处置,防止出现盲目施救而导致伤害,并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将伤员及时送医救治。

5.救灾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报告雨雪冰冻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给予技术支持。

6.组织涉险和受灾群众尽快撤离并妥善安置。

7.迅速消除灾害的危害影响。必要时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8.采取的其他措施。

4.3 响应程序

1.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单位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警,接警后必须立即核实情况,并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2.立即派人员赶赴灾区,了解掌握灾区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

3.在核实灾害基本情况后,立即召开由各应急小组和有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

(1)由雨雪冰冻指挥部通报灾害基本情况,主要通告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及涉险人员情况。

(2)由区气象局通报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现场情况等;由区农业农村局通报民房倒塌和牲畜死伤以及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由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主干公路(高速、国道、省道)中断、封闭以及紧急处置和抢修等情况。

(3)听取区人民政府和雨雪冰冻指挥部有关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4)后勤保障组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调遣准备。

(5)充分听取气象部门的指导意见,特别是针对抢险救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困难,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

(6)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7)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启动IV级响应,并提出抢险救灾要求和现场处置意见。

4.雨雪冰冻指挥部及各相关应急小组按规定时间赶赴灾害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听取区、乡镇政府灾害情况汇报,听取气象部门关于未来天气情况介绍,了解先期处置情况,经现场勘察并初步掌握基本情况。

5.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抢险:

(1)现场指挥部进一步确立各应急小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可以编入各小组参与应急工作。

(2)听取基层组织合理的救援意见和应对措施。

(3)向相关应急小组下达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令,安排应急任务。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全部到位,全力配合各应急小组。

(4)根据雨雪冰冻灾害波及的灾害面积和范围,协调基层政府组织强有力的救灾队伍,直接参加救灾活动。

(5)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各类应急物资和材料,确保应急供应。

(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尧都区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所列目录,统一调拨各类应急物资或通过运用市场调节供给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调供。

(7)现场急需的大型工程设备,采用紧急征用和租赁的方式解决。

(8)缺乏应急资源而救灾乏力且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增援。

(9)根据救灾情况,进一步确定灾害级别。如果达到Ⅲ级及以上级别,应在抢险救灾和控制事态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或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并请求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应急处置,我区全力配合。

(10)救灾工作和应急处置完成后,响应程序结束。

4.4 应急处置

1.处置要求:

(1)防灾救灾工作应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处置要点和具体处置方案,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遣、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所有救灾队伍都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先期进入救灾现场的救灾队伍,应当认真勘查现场情况,尽快判明灾害起因、影响范围和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衍生灾害情况、伤亡人数或涉险人数等,有序开展救灾活动。

(4)现场指挥人员应当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程度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突击队和救灾小组全面实施救灾。

(5)救援任务:全力搜救伤亡人员,清点涉险人数和名单,做到一个不漏。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逐个搜寻、确认下落。

(6)现场救护伤者,应按照正确救护方式运送伤者,防止救护不当而造成伤害。

(7)救灾队伍进入危险区域时,应当佩戴个体安保设备,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确保救援安全。

(8)保持应急抢险道路畅通,必要时通往灾区现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辟抢险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通行无阻。

(9)对需要隔离的区域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10)对应急救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亟需解决的技术困难,应当听取有关技术专家的指导意见,为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2.处置措施

(1)基本措施

①全程跟踪雨雪冰冻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情况和暴雪、冻雨监测信息向区雨雪冰冻指挥部通报。

②及时报告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和处置情况。

③按照预案要求开放避难场所,有序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就地安置,保证必须的生活设施和食品、饮水供应。

④保障救援抢险交通、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⑤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⑥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⑦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疫病流行。

⑧做好牲畜大量死亡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治工作。

⑨根据雨雪冰冻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临时停产、停业、停课。

(2)常见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

①遇到暴雪天气时,应减少外出;做好。

②在暴雪天气易发期,因提前做好房屋加固、牲畜入栏,并做好粮食、燃料、畜草等储备工作。

③遇到冻雨或降温天气时,应注意保暖,减少外出,在户外时车辆和行人应小心慢行,穿越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

④一旦发现大雪封山等情况,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并在家中等待救援,不得盲目外出。

4.5 扩大应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扩大应急。

1.雨雪冰冻灾害趋势扩大、先期处置不能有效应对或难以控制,雨雪冰冻指挥部应急处置乏力。

2.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应当扩大应急。

4.6 信息发布

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害发生后要全面收集和掌握基本信息,向全社会发布简讯,公布已经掌握的初步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和政府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引导公众提高防灾抗灾意识,警示公众做好各种避险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由雨雪冰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

4.7 应急结束

4.7.1应急结束的条件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危险有害因素已经消除,相关临时应急机构和应急设施应当撤销。指挥部现场核实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Ⅳ级应急结束。

4.7.2应急结束的现场处理

(1)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结束后,救灾队伍和各相关应急小组在撤离灾区前,应当认真做好现场清理,消除潜在的危险和隐患。危险区域应当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或派人员值守。

(2)医疗救护组会同抢险救援组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清除危害物体和污染物质,全面清理,恢复常态。

(3)灾害评估组负责对本次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情况进行评估,并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必要时上报临汾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 后期(善后)处置

由雨雪冰冻指挥部善后处理组会同各相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妥善安置受灾人群,保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全社会及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困难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决安置。

3.灾害造成牲畜大量死亡,应当现场核实情况,报告报区人民政府,解决群众的困难。

4.灾害造成道路损失中断,应当尽快组织抢修、确保在12小时内恢复交通。

5.对灾害或救援中的亡故人员,善后处理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抚恤、理赔、补助或补偿,做好受灾群众心理安抚工作。

6.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中紧急调集、租赁大型工程设备、征集的物产物资等赔偿和劳务补偿工作。

7.发挥好保险理赔作用,建立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保险理赔机制,努力提高雨雪冰冻灾害损失赔偿比重。

8.因灾导致群众房屋财产严重受损致使其生活困难时,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9.深入排查治理雨雪冰冻灾害隐患和安全风险,强化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整改措施落实,认真汲取教训,有效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人民医院等属于全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突击力量。灾区的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在雨雪冰冻指挥部的指导协调下,都可以成为应急救灾力量。

6.2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加强应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区各医疗机构和应急医疗队伍是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治的基本力量。

6.3 交通运输保障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能够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和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6.4 物资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设施设备储备库,负责监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协调区政府,统一调配急需的应急物资;利用市场调节供给机制调配应急物资。

6.5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全区范围内公布雨雪冰冻指挥部成员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指挥部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指挥部及时建立、更新雨雪冰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业以及消防救援队伍等通信联络信息库。

指挥部加强值班值守,保障灾害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不断规范信息收集和报送程序,发生灾害后及时按相关要求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6.6 资金保障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灾资金由区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救灾资金、社会捐助等渠道解决。

第七章 监督管理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实战,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当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以确保本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7.2 宣传教育培训

区委宣传部联合各通讯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熟知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部门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雨雪冰冻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预测方法和报警方式安全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和安全水平。

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上报尧都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尧都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读:关于《临汾市尧都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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