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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0-29 |
文 号: | 尧区政办发〔2024〕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推广新能源、甲醇、燃气营运货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尊重车辆所有人意愿前提下,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报废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更新。按照《临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临政发〔2024〕4号)要求,有序开展我区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核定报废清单
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初筛、汇总、比对2024年7月30日(含当日)前在本区完成注册登记或提过户的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形成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初步清单;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进一步筛查、汇总、比对同等范围的车辆,形成最终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对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阶段实施报废更新工作
1.第一阶段: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
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逐一筛查核实列入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清单的车辆,在充分沟通和政策说明后,请车辆所有人自愿填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承诺书》(见附件2),完成报废和资料填报。全部核实完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填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完成确认书》,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审核确认后,加盖区人民政府公章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步报送承诺书复印件。
2.第二阶段:报废更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24 年10月21日以后)
确认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工作后,有序开展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拆解能力和服务保障
全面提升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为提前报废车主提供上 门拖移等便捷服务制度,促进群众主动规范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建立车辆拆解在线监督核查机制,加快实现车辆拆解过程的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对有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区商务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效落实车辆报废更新政策
2024年7月30日(含当日)前在本区完成注册登记或提档过户的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 《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研究确定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制定严谨高效的补贴资金申领流程、列明申请材料清单,设立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升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的效率和便捷性。鼓励通过政务便民系统等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要及时严格审核报废车辆、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尧都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专班,统筹领导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报废更新任务。
(一)工作专班: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动报废更新工作;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建立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一站式”服务窗口,督导相关单位做好申请补贴车辆信息核对、补贴资金标准认定、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工作等。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确定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清单;负责会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商务局做好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申请补贴车辆信息核对;负责会同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道路运输证注销或配发等工作。
(三)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依法依规办理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注销登记,督促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办理安全技术检验和拆解工作;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查询国三及以下和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数据;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做好申请补贴车辆信息核对等。
(四)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明确全区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区域内的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监管。
(五)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国家、省、市、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负责筹措落实并按报废工作进度的资金需求拨付预算资金等。
(六)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区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分配工作。
(七)区商务局:负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及时公布有经营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做好申请资金补助信息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核对工作;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
(八)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及时完成《道路运输证》注销或配发工作。
(九)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做好本地新能源、甲醇、燃气、国六柴油货车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鼓励引导动员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报废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大型货运企业、国有企业等率先报废更新;要提前研判稳定风险,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对于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关心关注的报废更新资金政策、办理流程要积极回应,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协调机制,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每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及区政府。
附件:
解读文件:尧都区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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