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3-18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5〕12号 发布日期: 2025-03-2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丧俗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将公民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改革内容。按照服务群众“一件事”标准,梳理各部门关于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规则、证明材料等内容,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打破部门壁垒,依托尧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为尧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及离退休的死亡人员,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等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三)进度安排。2025年3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身后“一件事”办理事项、办理程序等;2025年3月底开设综合窗口,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二、办理程序

(一)申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群众办事服务申请。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第一步,死者家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页、火化证、火化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死亡人员银行卡类账号、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由公证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等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办理。

第二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做好登记。

第三步,区民政局将收集的资料分别推送给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尧都区管理部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步,死者家属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第五步,办理结果由区民政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申请人。

(二)办理。受理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后,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部门进行联办。

1.卫健部门负责区级相关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民政部门指导遗体火化证明办理;

3.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等事项;

4.人社部门社保中心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等事项;

5.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事项;

6.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发放;

7.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三)办结。各部门接收到推送的事项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资金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银行账户发送至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或死亡人员银行卡账号。办理时效规定如下:

1.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者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户籍地或现居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签发。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经公安机关检验后,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签发。

2.福利、补贴、待遇停发。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死亡日期为期,民政、人社、公安、公积金、医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政策要求停发各类福利、补贴和待遇;住房公积金按照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医疗保险按照要求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按照要求办结。

3.证件注销。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户口注销。

三、职责分工

(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负责协助事项梳理、优化流程办事指南等工作。

(二)民政部门:牵头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制定改革方案,统筹梳理身后“一件事”范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指导遗体火化手续办理、火化证明开具等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实现各业务互联互通。

(三)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

(四)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发放;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

(五)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区级相关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卫健部门。

(六)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

(七)医保部门:负责终止死亡人员基本医保参保关系和各项医保待遇,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医疗保险;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尧都区管理部: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窗口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实施。依托尧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精简材料、精简程序、精简时限要求,一体推进信息共享和“减证便民”工作,按照联办窗口建设要求实现相关信息联通、共享,真正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次“放管服”改革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干部明确自身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高效办好身后“一件事”。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推广,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7)

1.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2.“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丧抚费)

3.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承诺告知书

4.领取人承诺书

5.证明

6.委托书

7.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 金和多发待遇核定表


文件解读: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6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