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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屯里镇韩村截污管网项目等5个项目办理规划手续的批复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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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尧都区屯里镇韩村截污管网项目等7个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的请示》(尧自然资字〔2023〕221号)收悉。经2023年尧都区第4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尧都区屯里镇韩村截污管网项目

同意核发尧都区屯里镇韩村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1.线路路径及建设内容:新建截污管网起点为屯里镇韩村西侧现状集水池截流井(标号K0+000),向南沿滨河东路敷设至屯里桥北侧,终点为四污外网现状检查井(标号K3+430),全长3430米。其中K0+318—K0+395、K1+225—K1+260、K1+581—K1+655段采用定向钻牵引施工,管材为PE管,管径为DN600,长度为186米;其余段采用开挖直埋方式施工,管材为HDPE螺旋波纹管,管径为DN600,长度为3244米。

新建污水检查井36座,沉泥井17座,均采用钢筋砼结构。

2.截污管网与其它各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及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做好与已建截污管线的衔接。

3.跨越道路及河堤时需顶管施工,不得影响现状管线安全运行。局部与现状管线有冲突时,需采取技术措施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4.放线后方可动工,覆土前必须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数据和测量图后方可回填。

5.本证与加盖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专用章的施工图同时使用方有效。

二、富尧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一)同意该项目规划方案,用地面积75007平方米(折合112.51亩),总建筑面积69011.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710.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00.34平方米),容积率0.796,建筑密度32.79%,绿地率22.10%,停车位395辆。

(二)同意补办国药商贸中心综合楼、配套用房、地下消防水池及地下消防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退距:国药商贸中心综合楼东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19.47米,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11.75米,西墙外皮距配套用房最近处36.96米,北墙外皮距5#综合展厅最近处97.64米。

配套用房东墙外皮距国药商贸中心综合楼最近处36.96米,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56.82米,西墙外皮距1#楼B座最近处16.6米,北墙外皮距5#综合展厅最近处114.16米。

2.严格按照审定的建筑方案进行主体建设,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方案同步建设绿地、管网等配套设施。

3.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所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与建设,体现生态设计理念,采用绿色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建筑节能达到75%。

4.市政设计要求: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地面透水铺砖,设置蓄水设施,雨水就地吸纳率不低于70%;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市政配套设施应取得相关单位意见。

5.城市设计要求:建筑外立面以灰色真石漆为主,局部搭配灰色外墙仿砖真石漆。严格按照审定的外立面效果图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亮化。

6.本证与加盖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专用章的施工图同时使用方有效。

三、临汾市隆安天然气有限公司金殿镇坛地加气站项目

(一)同意该项目规划方案,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折合5亩),总建筑面积423.88平方米(计容面积708.7平方米)。容积率0.21,建筑密度22.41%,绿地率20.7%。

(二)同意补办临汾市隆安天然气有限公司金殿镇坛地加气站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退距:罩棚东墙外皮距临夏路最近处20.01米,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11.83米,西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29.98米,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23.94米。

站房东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28.1米,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46.62米,西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12.57米,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6.31米。

卫生间东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39.03米,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40.28米,西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8.54米,北墙外皮距用地界线最近处20.71米。

2.严格按照审定的建筑方案进行主体建设,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方案同步建设绿地、管网等配套设施。

3.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所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与建设,体现生态设计理念,采用绿色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建筑节能达到75%。

4.市政设计要求: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地面透水铺砖,设置蓄水设施,雨水就地吸纳率不低于70%;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市政配套设施应取得相关单位意见。

5.城市设计要求:站房外立面采用红灰相间瓷砖饰面;罩棚檐口采用天蓝色铝塑板包覆,罩棚柱采用浅灰色铝塑板;卫生间外立面采用白色真石漆。严格按照审定的外立面效果图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亮化。

6.本证与加盖临汾市尧都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专用章的施工图同时使用方有效。

四、临汾锦都家园项目

同意临汾锦都家园项目规划方案调整:

1.换热站调整至3#楼东北侧地面;

2.调整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布局;

3.优化景观效果;

4.调整建筑外立面:住宅楼建筑外立面一至三层为哔叽棕色仿花岗岩石材,三层以上主体采用亮象牙色真石漆,局部点缀哔叽棕色真石漆;东、南大门外立面为哔叽棕色,采用耐火砖包覆。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97084.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196.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689.81平方米),容积率为2.79,建筑密度为17.6%,绿地率为38.6%,停车位1480辆。

五、恒和园小区建设项目

同意恒和园小区建设项目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布局调整。

特此批复。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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