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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YD-2023-04(a、b、c)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的批复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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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4宗地块规划指标研究的请示》(尧自然资字〔2024〕34号)已收悉。经2024年尧都区第1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YD-2023-04(a、b、c)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批复如下: 

一、YD-2023-04a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及使用强度: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用地面积41448.55平方米(折合62.17亩),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2.建筑退让要求: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合理退距,必须同时满足安全、消防等要求,相关安全防护建设需在用地范围内,方案审查时进行充分论证。

3.出入口方位:北侧、西侧。

4.配套设施:停车位设置按照《姑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当中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配建要求执行,需配建不小于200个停车位,且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地块内需配建10kV配电室一座,配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5.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件要求,所有建筑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设计与建设,体现生态设计理念,采用绿色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比例应达到100%,建筑节能应达到75%。

6.市政设计要求:根据《尧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以治理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地吸纳率达70%,市政配套设施应取得相关单位意见。

7.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

8.城市设计要求:地块位于风景名胜区内,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建筑风格应符合临汾地方特色并与姑射山风景名胜区相协调适应,应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丰富有序的建筑形态。

二、YD-2023-04b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及使用强度: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56882.37平方米(折合85.32亩),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地块内局部以装饰性为主的建筑装饰物、构筑物可适当提高高度,总数不超过3处,并与周边山体、城市风貌进行有效分析,方案审查时对其安全性进行充分论证)。

2.建筑退让要求: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合理退距,必须同时满足安全、消防等要求,相关安全防护建设需在用地范围内,方案审查时进行充分论证。

3.出入口方位:东侧、北侧。

4.配套设施:停车位设置不少于0.3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本地块停车位由YD-2023-04c地块配建;地块内需配建10kV配电室一座。

5.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件要求,所有建筑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设计与建设,体现生态设计理念,采用绿色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比例应达到100%,建筑节能应达到75%。

6.市政设计要求:根据《尧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以治理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地吸纳率达70%,市政配套设施应取得相关单位意见。

7.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

8.城市设计要求:地块位于风景名胜区内,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建筑风格应符合临汾地方特色并与姑射山风景名胜区相协调适应,应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丰富有序的建筑形态。

三、YD-2023-04c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及使用强度: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8052.36平方米(折合12.08亩),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2.建筑退让要求: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合理退距,必须同时满足安全、消防等要求,相关安全防护建设需在用地范围内,方案审查时进行充分论证。

3.出入口方位:北侧。

4.配套设施:停车位设置不少于0.3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本地块同时需配建YD-2023-04b地块停车位;地块内需配建10kV配电室一座。

5.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件要求,所有建筑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设计与建设,体现生态设计理念,采用绿色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比例应达到100%,建筑节能应达到75%。

6.市政设计要求:根据《尧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以治理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质提升为突破口,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地吸纳率达70%,市政配套设施应取得相关单位意见。

7.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

8.城市设计要求:地块位于风景名胜区内,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建筑风格应符合临汾地方特色并与姑射山风景名胜区相协调适应,应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丰富有序的建筑形态。

特此批复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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