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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汾河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尧都区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我区2025年继续承担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现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涉及我区10镇4乡1个街道办,254个行政村,39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12.8万户农户,耕地面积约 61.076万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69.65万亩左右,其中小麦38万亩,玉米30.1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0万吨以上。粮食种植以小麦、玉米为主,兼有高粱、豆类、薯类等。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
近年来,我区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多环节托管等多样化服务,有效解决了地没人种、田没人管的难题,加快推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 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和生产。
3.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通过开展托管服务,引导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物化成本;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生产作业成本;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
三、项目目标
继续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高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任务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和《临汾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农〔2024〕98号),中央下达项目资金287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4.8万亩以上。主要针对我区玉米播种、玉米机收、旋耕、小麦播种四个环节进行实施,围绕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开展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底。
(二)项目实施补助标准
对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各托管环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以最终验收合格环节和面积进行补助。鼓励对撂荒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项目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根据补助标准按环节兑付给托管服务组织补助资金。补助资金287万元,主要由遴选的服务组织在小麦、玉米的耕、种、收等托管服务环节进行补助,鼓励服务组织实施全程托管服务。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公开遴选服务组织
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出公告,采取服务组织自愿报名方式,原则上参与报名的服务主体所拥有的农机具需安装北斗监测定位系统,通过属地乡镇政府进行统一报名,公开遴选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安装北斗监测定位系统的服务组织优先使用)。参加实施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经区农业主管部门考察通过后并经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农业主管部门予以批复。
(二)确定服务价格
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机制协商确定。
(三)签订服务合同
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先和区农业主管部门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再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区农业主管部门存档。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以农户的满意度和合同约定为标准。
(四)监督项目实施
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领导组要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五)检查验收
每个作业环节完成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扶贫开发中心、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按不低于5%进行入户抽查)方式进行验收。
(六)拨付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
(七)实行退出机制
按照《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服务组织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相关机制措施,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开发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根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要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区财政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试点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三)强化资金监管
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附件:
1.尧都区玉米、小麦托管服务作业补助一览表
2.尧都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尧都区玉米、小麦托管服务作业补助一览表
服务环节 | 市场价格 (元/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比例 |
玉米播种 | 55 | 11 |
20%
|
玉米机收 | 118 | 20 | 16.95% |
旋耕 | 60 | 14 | 23.33% |
小麦播种 | 60 | 15 | 25% |
附件2
尧都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临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临农组办〔2024〕9号)文件精神,特成立尧都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
组 长:武建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席新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梅梅 区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张兰生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张保民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机中心负责人
张照强 区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洪泽 区农业发展中心书记
祁 鹏 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刘国瑞 区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汾河办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开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祁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国瑞兼任,负责各类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扶贫开发中心、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三个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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