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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尧都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8-21
文     号: 尧区政发〔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尧都高新区、有关乡镇、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尧都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环委会《临汾市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有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根据市环委会统筹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尧都高新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市级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科学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一体推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改善,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绿色、低碳、生态高新区为目标,建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任务清单,远近结合,分布推进。2024年8月底前完成立行立改类任务,园区面貌整体改观;2024年底前,按照《尧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按时完成限制类装备退出、重点行业企业治理、车辆清洁运输替换等各类工作任务;2025年底前,通过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结构优化调整等重点工程,同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园区绿色、低碳、生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组织机构

成立尧都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攻坚工作。

组  长:于  乐    区委副书记、区长

赖兴国    尧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洪锁    区委常委、副区长

马建华    尧都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  杰    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局长

梁奎明    区发改局局长

曹泽锋    区住建局局长

史红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顺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丁春贵    区工科局

左文忠    区水利局局长

靳宝忠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韩  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青春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申红星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席栋宜    尧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永宁    贾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孔哲男    大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宝峰    尧都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荆铭杉    尧都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部长

权永斌    尧都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部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局长李杰兼任。

四、工作原则

(一)园区联动,协同治理。按照“高新区一体整治”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打破行政区划,发挥互补优势,将尧都云商产业园、贾得新兴产业园、大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按照统一治理标准,协同治理,一体推进。

(二)区内区外,统筹治理。按照“园区内外一体整治”的原则,统筹园区与上下游工矿企业、周边道路、附近河流,条块结合、整体推进。

(三)对标先进,系统治理。按照“水气土废一体整治”的原则,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对标先进地区高新区园区建设、治理、发展的理念和模式,治本攻坚、转型升级。

(四)建管并重,长效治理。按照“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和管理措施一起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步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建章立制,持续推进。

五、实施范围

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尧都云商产业园、贾得新兴产业园、大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六、重点任务

(一)立行立改,改善园区内外环境面貌

1.开展“净厂”行动,整治企业突出问题。实施园区及全区工业企业“一企一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放散。禁止物料露天堆放。全面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清理厂区及周边垃圾,整治乱堆乱放、道路积尘等问题。全面硬化或绿化厂区道路和裸露土地。定期清理管廊管线、厂房外立面及顶棚并保持清洁。落实“门前三包”,加大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力度,做到净化、美化。(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治路”行动,减少道路车辆污染。以园区道路为重点,实施“一路一策”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开展“以克论净”考核,道路积尘负荷不高于5克/平方米。强化柴油货车和国六重型燃气车路检路查,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尾气超标排放、散装物料未有效苫盖上路行驶、非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道路沿线乱象,实现道路及两侧干净整洁。(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增绿”行动,提升园区生态品质。开展园区“一园一策”增绿行动。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补植补种,确保绿化带整齐美观。以公共绿地、预留空地、裸露地块为重点,采取新建绿地、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方式,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质,打造乔、灌、草结合的绿色屏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4.开展“控面”行动,改善园区整体面貌。开展园区控制面源污染专项行动。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力度,严格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摸排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进行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动态清零。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及其他生物质,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配合部门:各有关乡镇政府、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8月底前,完成以上“净厂”“治路”“增绿”“控面”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长期坚持,做到动态清零。

(二)深度治理,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缺项

5.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管理能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在中钢协备案公示;10月底前,深入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创A升B”行动,从2024年起,连续两年被评为B级以下的企业列入淘汰计划,关停淘汰前,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对目前未纳入“双控”管理的企业,按照本行业A级或引领性绩效等级排放浓度限值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并将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实行严格监管。(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工科局、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6.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污水废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摸清园区污水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加快补齐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分质处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园区建设完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和中水回用设施,推动实现废水零排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7.深入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扎实开展园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试点推动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按要求开展重点监测,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分类采取制度控制、环境监测和工程控制等土壤污染管控措施;再开发利用的地块,要依法依规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措施,确保安全利用。园区内企业依法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加快推进一类、二类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8.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治理攻坚行动,不断提高“三化”水平。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清单,严格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加强物料闭路循环,推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整治,建立环境监管全口径清单和问题堆场清单,“一点一策”、分级分类推进整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加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鼓励园区结合自身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9.加快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科学防范管控能力。全面建成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联网规范运行,同步开展降尘监测。加快建设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对水质异常及时响应,精准溯源。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规范运行。加强远程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实施远程监管。(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以上大气、水、土壤、固废治理和监测能力提升任务。

(三)优化结构,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10.严把项目准入关,源头减少污染。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涉气重点项目要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绩效引领性水平。(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工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单位产能排放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全面梳理淘汰类、限制类工艺生产装备,立即清理淘汰类产能。加快退出限制类产能,推进重点行业产业升级,严格执行《尧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关于实施烧结砖瓦企业综合整治和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淘汰退出工作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开发区内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等钢铁行业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任务。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对属于产业集群类别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确定产业发展定位,明确升级改造标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对不属于产业集群类别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做到动态清零。(牵头部门:区工科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2.优化提升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在确保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动态清零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推进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或整合。实施工业炉密清洁能源替代,充分利用工业余热、电厂热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煤层气、脱硫后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等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发改局、区工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3.改进优化交通结构,提升清洁运输占比。加快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建设园区铁路集运站或物流基地,并完善园区铁路专用线网络,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建设入厂铁路专用线或“铁路集运站+封闭式皮带管廊入厂”实现清洁运输,其他企业采用大宗货物“铁路集运站+公路短驳”等低碳清洁联运组织模式。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剩余部分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运输车辆。2024年9月底前,园区所有企业运输车辆(含原燃料运输、产品运输、短驳运输、厂内运输等)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比例达到100%。严禁已淘汰车辆进入园区或工矿企业内部使用。推进“集装箱+新能源重卡”试点项目建设。新增或更新的工程机械应使用新能源机械。(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除有明确完成期限的任务外,其他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任务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建管并重,健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14.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园区建设和管理,确定牵头负责部门,构建园区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大气、水、土壤及地下水、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等指标要求,持续提升园区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5.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跟踪评价要求。强化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以及国家、省、市最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园区要及时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对规划实施范围、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的,要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6.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与应急减排措施,按照省、市要求,完善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响应机制,形成高效、步调一致的指挥调度体系。依托监测监控设施,精准锁定污染源,直接调度指挥园区、重点排污大户落实减排措施。(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起,落实以上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五)严守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

1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交叉执法,实现问题“发现-移交-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有关乡镇)

18.建立应急防范体系,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参照生态环境部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管控“一园一策一图”的要求,建立完善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及时、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编制完成园区事故废水应急防控系统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应急防范体系工程,杜绝因监管不力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配合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尧都高新区管委会)

19.畅通环境信访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12345”及微信、网站等新媒体,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落实)

强化底线意识,全过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尽快建立应急防范体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环境风险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配合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专班调度,落实攻坚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作用,加强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调度,定期研判,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同时,要与市工作专班紧密对接,有效衔接,确保机构高效运转,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尧都高新区、各有关乡镇要履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任务清单,层层抓落实,层层抓整治,制定销号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区直有关部门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抓实抓细园区内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确保各项攻坚治理任务全部按期落实到位。要按照工作专班安排,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印证材料,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肃考核问效。市环委办将把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评估指标(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实施奖优罚劣,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以及空气质量指标计划完成较差的实施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的部门有关责任人员,按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市工作专班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考核内容,从严实施考核,并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进展情况进行观摩、督导、督办,推进攻坚任务落实落地。区工作专班将每天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工地、道路、裸地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露天禁烧、散煤“三清零”情况,并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达到量化问责要求的,按规定移交追责问责。


附件: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


解读文件:尧都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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