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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抗旱)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4〕1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改种农作物0.25万亩工作,使用好 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5万元,现就遴选2024年防灾减灾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须具备无人机飞防服务的能力,无人机作业人员须具有操作合格证书,人员数量不低于2名,没有不良记录。
二、需提供资料
1、实施主体申请书、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农药经营许可证;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7、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8月17日
2.报送地址:尧都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区委大院9号楼9239房间)
3.联系人:齐婷婷 0357-2228375
尧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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