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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供销合作社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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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全区供销社系统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是:

1、落实扶持政策,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2、承担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其它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依法经营废旧物资、再生资源。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4、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的联合与合作。

5、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区社机关内设行政办公室、人事股、财统股、业务股、党委办公室、工会。

办公地址:华州路001号尧都区政府大院9号楼

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联系电话:0357—2228670

负责人:任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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