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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工信和科技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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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工信和科技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尧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有关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发展新质生产力, 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行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工业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办《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及工业能源节约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 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全区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全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区外、市外、省外、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区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负责区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十七)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八)统筹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区域创新发展、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十九)负责全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拟订全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区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一)负责引进区外、市外、省外、国外科技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监督实施。

(二十二)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任建设。负责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三)负责临汾市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预审推荐工作。

(二十四)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核。

(二十五)推进监管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未授权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指导。

(二十六)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二十八)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收入分配政策和指导意见,指导监督监管企业落实工资分配政策。

(三十)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信和科技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区、网络强区、科技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信和科技高质量发展。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2.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全区污 染减排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区工信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工信和科技领域节能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值班应急、督查、文书档案、机要、提案、保密、印鉴、会务、接待、大事记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对工信和科技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和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工业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措施。参与研究制定工信和科技领域重大决策,综合协调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协助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汇总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议案,并督促落实上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它法律事务。指导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本系统普法教育。负责编报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配合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或审计,并负责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培训教育、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及养老、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运行监测服务股。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信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信领域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全区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

(三)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材料和消费品工业股)。组织拟订全区工信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对国家、省、市、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意见。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承担全区新材料、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原材料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全区新材料、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的初审上报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组织实施技术基础条件能力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组织实施。

(四)装备信息和资源利用股。承担全区化学、焦化(煤化工)、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焦化和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办《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综合协调工作。联系铁路、公路主管单位分析全区铁路、公路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区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联系铁路、公路主管单位和统计部门分析全区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电子信息制造业重要技术、产品的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推动微电子、电子基础产品、信息通信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等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推进工业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算力产业集聚发展,拟订行业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行业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做好产业发展资金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

(五)科技创新股。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规划。负责来尧都区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和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科技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六)国有资产管理股。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进行预算管理。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和境外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工作。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对监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监管企业人才相关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监管企业工资调整改革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指导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办理审计移交事项。协调推动监管企业做好社会责任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监管企业对标一流实施价值创造。组织协调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等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监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落实改革政策、推进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监管企业党组织党群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政治、国家安全、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对外宣传和新闻、统战工作。协调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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