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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水利局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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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区确定的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分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主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配合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区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协调、配合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的水利行业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党委工作,承办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推荐考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2.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股(水土保持和移民管理股)

承担实施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股(农村水利水电股)

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区调水工程、水库、堤防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4.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执法股)

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日常水旱灾害防治。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稽察。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协调水事纠纷,配合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二)事业单位 

1.尧都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涝河、洰河水库大坝及附属设施、灌区供水工程设施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土门井片水源地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承担土门水源地城市供水及农村集中供水任务。承担涝河水库、洰河水库的防洪灌溉、工业及生态供水、渔业养殖、水利风景区、水源涵养等任务。负责所辖工程设施的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及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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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尧都区河长制执行中心

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河湖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协助区水利局宣传和执行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和实施河道整治,维护河道运行秩序;配合区水利局协同环保部门对河道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 尧都区水资源保持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和宣传水资源、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工作、水资源远程计量监控、地下水水位和水量监测工作;落实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论证;协同税务部门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动态监测; 负责辖区内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

4. 尧都区水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工程建成后的经营和管护等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水库移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洲路001号西侧平房

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联系电话:0357—3940622

负责人:左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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