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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商务局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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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

(十)负责我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

(十一)参与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我区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工作。办理议案提案。研究提出健全现

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商务领域应急管理组织工作。指导商务领域及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申报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承担本部门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二)内外经贸股。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拟订区内重点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交易会、治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会展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管理国内会展与涉外经贸展览活动。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按规定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完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拟定服务贸易、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促进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和出口品牌建设。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贯彻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承担相关统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与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承担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承担台商在我区设立常驻机构的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流通行业管理与促进发展工作,拟定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相关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品牌建设、商贸中小微企业和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区流通行业协会,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三)市场管理股。拟定我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优化商业布局,建设商业功能区、特色商业街区和中央商务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规范商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定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实时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承担茧丝绸协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承担老旧汽车更新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贸流通领城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平服务平台。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牵头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承担直销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拟订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参与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和大案要案,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001号

四、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五、联系电话:0357-2228807

六、负责人: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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