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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林业局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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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和古树名木保护。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二)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森林经营、利用许可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国有林场、国营苗圃、集体林场。负责草原(地)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省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三)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地)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地)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区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五)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按照国家、省、市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七)负责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林业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事项。

(九)承担全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机构设置:办公室、营林绿化股、森林和草原(地)资源管理股。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北街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2:30-6:00

联系电话:0357--2014003

负责人姓名:李宝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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