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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概况
枕头乡,隶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地处尧都区西南部,东与金殿镇、土门镇、刘村镇相接,西与乡宁县、吉县、蒲县相邻,南与襄汾县相交,北与一平垣乡相连,以原枕头乡和原河底乡两个乡地域范围为枕头乡地域范围。乡人民政府驻枕头村266号,电话区号0357,邮政编码041000。
原枕头乡:1949年10月,属临汾县第八区。1950年,属临汾县第七区。1952年,属临汾县第八区,驻枕头。1953年3月,分属后掌、仪上、枕头、西庄、许家庄、圪垛、豁口7个乡。1956年3月,撤销区级建制,分属枕头、仪上2乡。1958年9月,属临汾县城关镇平阳公社。1959年3月,设立枕头公社。1981年,增设苍上大队。1983年7月,属县级临汾市。1984年10月,枕头公社改枕头乡。2000年11月,属临汾市尧都区。
原河底乡:1949年10月,属临汾县第八区。1956年3月,撤销区级建制,分属河底、何家峪2乡。1958年9月,属临汾县城关镇平阳公社。1959年3月,属枕头公社。1961年5月,成立河底公社,驻河底。1983年7月,属县级临汾市。1984年10月,河底公社改河底乡。2000年11月,属临汾市尧都区。
2021年5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汾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7号):撤销河底乡,整建制并入枕头乡。以原河底乡和原枕头乡的行政区域为枕头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枕头村。
二、人口面积
合并后,枕头乡总面积为306平方公里,下辖22个行政村,分别为枕头村、王斗村、圪垛村、垣上村、桑岔村、安沟村、豁口村、院头村、岭上村、洪道村、米居村、仪上村、西道村、后掌村、河底村、张马庄村、东安村、拾亩村、苍扢台村、三交村、交口村、靳家川村,户籍人口2.8万余人,常住人口5000余人。
三、旅游资源
枕头乡地处吕梁山脉罗云山段,境内山岭起伏,沟壑纵横,呈中间低、四周高的小盆地。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主要河道有仙洞沟河、三圣沟河、豁都峪河、席坊沟河4条。枕头乡以枕头红色记忆馆为依托,完善云岭文化公园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燕河水库休闲区、烽火台观景区、枕头村古风貌一条街,打造集村史、德孝、红色、农耕、励志文化于一体的“全域旅游”新名片,推动文旅、农旅深度融合。为推介我乡旅游文化,每年阴历7月19日,举办枕头乡枕头村文化旅游节,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交通条件
合并后,枕头乡境内有309国道1条,县乡级公路13条,总长约111千米。
五、综合实力
农业:粮食产能稳步提升,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40214.96亩,其中,蔬菜1267.7亩,杂粮1417亩,薯类1300.6亩;核查“撂荒地”641个地块8349.77亩,排查整改153.21亩;累计发放小麦、玉米、杂粮、薯类一次性补贴19.534万元,为全乡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畜养规模有序扩大,全乡生猪存栏4965头、肉鸡存栏36577只、羊存栏27526只、牛存栏1348头,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全乡克疫度达到95%以上。
工业:枕头乡为煤炭资源型乡镇,辖区内现有矿山企业8座,其中4座生产矿,1座基建矿,2座关闭矿,1座化工厂。推动煤矿安全释放煤炭产能,加快煤矿企业转型发展,引导煤矿加速智能化矿井建设,金辛达煤业在2号煤层实现“110工法”无煤柱开采先进技术升级,四通煤业接入智能化矿山管理平台,矿井建设为二类高级智能化矿井,其余煤业智能化矿井建设稳步推进。
六、乡镇建设
环境卫生整治:深化污染防治,构建乡、村、组“上下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秸秆禁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和巡查力度,悬挂条幅200余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人员300余人次;巩固“散乱污”工作成果,开展“回头看”行动,强化散煤管控,引导群众购买清洁煤,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开展“六乱”整治,累计组织1700余人次,出动机械69台次,清理河道垃圾10吨,清理门前“四堆”730处、生活垃圾800余吨,清扫道路15万平米,清理道路两旁杂草18公里。
安全生产:落实省市区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全面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厂、道路交通、加油站等重点行业领域,累计出动人员500余次,出动机械150余台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20余条。开展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六必谈”,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打击非法开采:始终对非法开采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矿管所、派出所、巡查队人员相互联动,分片到人巡查监管,按照资源分布情况分层次监管。24小时对49个整合关闭坑口、78个私开坑口、52个废弃坑口进行巡查。对全乡范围内有坍塌、裸露及封堵不达标私开坑口及时进行高标准封堵,出动巡查人数2000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刷写固定标语50余条,悬挂条幅200余条,有效震慑了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护林防火: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重点人员、护林员包山头、坟头、地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与各村签定了护林防火责任书22份,与牧羊工签订护林防火预警责任书43份,确定了650个坟头墓主监管责任人。出动宣传巡查车650余台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辖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火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全乡22个行政村全部成立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抢险应急队伍,进行防汛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在防汛关键期,全乡做到严阵以待,及时响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信访维稳:针对群众来访反映信访事项,及时调查了解事情原委、积极协调化解处理,并充分发挥村“两委”、居民组长、网格员队伍作用,深入村、组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倾听民情、了解民意,多渠道疏通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共处理67件信访事项,回复处理409条12345市长热线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回复送达办结。
七、社会事业
巩固衔接工作:枕头乡目前共有脱贫户464户1122人,监测对象30户83人。落实“四个不摘”,紧盯省市区历次调研督导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补短强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累计进行按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7次、集中排查2次,共排查77755人次;为全乡455名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申报交通补贴130人次、申报稳岗补助102人次,动员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7人次。帮扶措施有效有力。以教育帮扶为依托,扎实开展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青少年“控辍保学”工作,累计为37名脱贫家庭学子申报“雨露计划”资助,为2名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申报入学资助。以健康帮扶为根本,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机制,1130个脱贫人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以产业帮扶为支撑,通过参加合作社获得收益、就近提供务工岗位等方式有效拓宽了脱贫人口增收渠道。不断完善衔接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枕头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总投资900万元,辐射带动脱贫户15户。仪上村连翘种植项目,总投资46.12万元,预计辐射带动脱贫户28户、监测户3户。
民生工程: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全乡低保人员共194户347人,其中农村低保191户344人,城市低保3户3人;五保人员82户82人;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285人,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109人。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已建档立卡613人。常态化对优抚对象进行关怀慰问,目前全乡优抚对象一共174人,其中:伤残军人5人,参战参试19人,带病返乡33人,60周岁农村籍117人。日间照料运营良好,积极发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作用,有效满足老年人餐饮、娱乐等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共有18个行政村的日间照料中心投入使用,切实解决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吃饭难题。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投资155万元,修复龙河线至垣上村道路4公里;投资306.338万元,修复309线至院头村郭家庄道路4.052公里;投资220万元修建东安村大庙组至拾亩村红沙沟革命老区道路2.3公里;枕头、岭上、桑岔、圪垛、靳家川5个村申报区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争取资金183.4万元,硬化道路4.1公里,修复护坡1处,安装路灯95盏。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预防水旱灾害冲击农业生产。投资424万元,修建河底2号桥、枣林1号桥、枣林2号桥以及曹村桥;对河底村2号100立方的蓄水池进行修缮,新建靳家川村50立方米蓄水池1座,群众饮水更有保障。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累计完成1084户货币安置及实物安置,拆除旧房1000余处。
教育事业:紧抓教育教学,累计投入80余万元,实施河底小学、苍圪台小学、枕头小学操场绿化、道路硬化、房屋修缮等基础设施改造,教学硬件设施明显改善;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河底初中与枕头初中整合撤并,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
医疗卫生事业:紧抓医疗保障,持续推进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卫生室医疗设备和药品种类。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累计规范签约家庭医生服务24149人。健全居民健康档案25497份,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定期对65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入户体检。
八、主要职责
枕头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协助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委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财务和后勤服务;负责协助开展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接待上访的群众;协助乡镇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机构设置
纪检办、综治办、采煤沉陷和地质灾害办、计生办、武装部、经管站、农科站、农机站、统计站、安监站、文化站、人大联络站、财政所、社保所、道管所、环卫所、残联、巡查队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枕头村266号
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联系电话:0357—3038006
负责人姓名: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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