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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尧都区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尧都区人大概况
1.部门职责。尧都区人大常委会是尧都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尧都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十一)任免区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2.机构设置
尧都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包括八工委和“两室一科一中心”:人事代表工委、法制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民侨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备案审查工委、研究室、办公室、议案信访科,法律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地点在尧都区委大院2号楼。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安排756.2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756.25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7.87万元,较2016年预算180.46万元,增加了20.73%,原因是调资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万元,较2016年预算45.76万元,减少了30.38%,原因是厉行节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53万元,较2016年预算225.78万元增加1.66%,原因是调资增资;项目支出预算277万元,较2016年预算334.09元减少17.09%,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845.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524.66万元,占总收入的62.07%;日常公用经费66.41万元,占总收入7.85%;项目收入248.00万元,占总收入的29.34%,年初结余(人员经费)6.15万元,占总收入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84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9万元,占总收入的62.78%;日常公用经费66.41万元,占总收入7.85%;项目收入238.62万元,占总收入的28.23%,年末结余9.50万元(其中:项目结余9.37万元,人员经费结余0.12万元),占总收入1.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839.06万元,年初结转6.16万元,共计845.22万元,较2016年838.76万元增加6.46万元,略有增加;2017年实际支出835.72万元,较2016年832.60万元增加3.12万元,略有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支出84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41万元;项目收入238.62万元,年末结余9.50万元(其中:项目结余9.37万元,人员经费结余0.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总支出84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9万元,占总收入的62.78%;日常公用经费66.41万元,占总收入7.85%;项目收入238.62万元,占总收入的28.23%,年末结余9.50万元(其中:项目结余9.37万元,人员经费结余0.12万元),占总收入1.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总预算756.26万元,总决算为83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执行情况:人员经费年初预算为447.45万元,决算为530.69万元,增加83.24万元,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31.8万元,决算66.41万元,增加34.61万元,为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
3、项目支出执行情况: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77万元,决算数238.62万元,减少38.38万元,为人代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9.3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9.08万元区财政局未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无。
八、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2017年人大会议项目为十届二次会议128.88万元,会议时间自2017年3月18日至8月21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人大2017年人大会议支出128.88万元。人大会议项目为十届二次会议,会议时间自2017年3月18日至8月21日。会议议程全部完成。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执行数为128.88万元,完成预算的 93.39%。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提供有效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尧人发【2017】1号,关于召开尧都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1、听取和审议尧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合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本项目预算138万元,实际执行128.88万元,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绩效总目标。1、听取和审议尧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合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评价范围和目的。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提供有效支撑,评价专家组对 尧都区2017 年度十届二次人代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总分值为 100 分,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 3 个一级指标,8 个二级指标,20 个 3 级指标。项目决策(20 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程序、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分配等情况。项目管理(25 分),主要评价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项目绩效(55 分),主要评价项目活动的实际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以及项目对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3)评价方法。评价专家组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听取项目介绍、座谈询问、数据资源抽查、财务检查、绩效资料审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等,采用集中评议和独立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专家组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9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决策指标得分为 17 分,得分率 85.0%。项目单位按照规定提交了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符合项目申报要求,资金分配办法健全、规范,分配结果合理,绩效目标明确、清晰,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部分工作预期产出略高于正常业绩水平。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管理指标得分为 25 分,得分率 100%。从资金管理来看,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中严把监督审核关,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从组织实施来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为相关业务提供了技术性指导和控制,对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指标得分为 53 分,得分率 96.3%。从项目产出来看,预期产出指标基本实现,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良好。
4.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设置了 4 个未量化的定性指标,项目实施效果衡量难度较大。
5.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项目单位设定与实际工作任务相衔接的绩效目标,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效果本身存在难以衡量的情况,因此在设计相关指标时应尽量细化,必要时可设置四级指标,以提高评分的准确性。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86万元,较2016年预算45.76万元,减少了30.38%,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1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199.30万元,其中:车辆82.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6.57万元(通用设备82.6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3.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 单位从同级尧都区人大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尧都区人大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尧都区人大本级、尧都区人大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尧都区人大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尧都区人大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尧都区人大干部教育中心、尧都区人大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点击下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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