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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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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承担全区有关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化妆品和农产品的监督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及快速检验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3)协助配合食药、农业等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抽验计划;负责评价我区自行抽验的抽样工作,并对抽验样品进行检验。

4)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检测方法和检测新技术的咨询、研究工作。

5)参与有关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方面地方标准的制定及评审工作。

6)指导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验检测技术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组织技术人员培训。

7)接受上级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指导,并承担其交办的工作任务。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支总计 260256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60256 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属于2017年新增事业单位,2017年首次参加年终决算报表,因此导致增加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60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256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0256 元,其中:基本支出60256 元,占 23.2%;项目支出 200000 元,占 7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256 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0256 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属于2017年新增事业单位,2017年首次参加年终决算报表,因此导致增加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60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60256元,增长 100%。主要是本单位属于2017年新增事业单位,2017年首次参加年终决算报表,因此导致增加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60256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256元,占 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7786 元,支出决算为 26025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257786 元,支出决算为260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56元,其中:人员经费4676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1347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98元,完成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2017年新增事业单位,首次参加年终决算报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99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的相关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9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998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八、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三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 2000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该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组织对“工作经费”这一个三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自我评价,涉及资金 2000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 2017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执行数为 200000 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本单位各项日常工作正常开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自我绩效评价。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以下职能: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全区有关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化妆品和农产品的监督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及快速检验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协助配合食药、农业等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抽验计划;负责评价我区自行抽验的抽样工作,并对抽验样品进行检验;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检测方法和检测新技术的咨询、研究工作;参与有关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方面地方标准的制定及评审工作;指导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验检测技术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接受上级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指导,并承担其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设立本项目的宗旨在于保障本单位顺利履行专项业务职能。

2)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该项目 2017 年度获得财政批复预算资金200000 元,主要用于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当年一般公共预算200000 元,实际支出200000元,资金执行率 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的预期总目标是保障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履行职能,开展日常工作,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4)项目 2017 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履行职能,承担尧都区各项检验检测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评价范围和目的。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提供有效支撑,评价专家组对 2017 年度“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总分值为 100 分,包括21级指标,62级指标,6  3 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活动的实际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以及项目对促进区域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的影响和指标。

3)评价方法。本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听取项目介绍、座谈询问、财务检查、绩效资料审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等,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8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70 元,比 2016年增加213470元,增长 100%,主要是本单位属于2017年新增事业单位,2017年首次参加年终决算报表,因此导致增加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12  31 日,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有车辆 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尧都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尧都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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