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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卫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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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汇总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机构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生育政策,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上报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负责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负责全区所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落实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执行中医药事业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依法管理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尧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正科级建制,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机构,下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农村卫生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社区)卫生股、妇幼健康股、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基层计划生育股、监察室、中医药管理股十三个行政科室,下设全额事业单位23个,其中2018年实行独立核算的有21个单位 :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建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红十字会及16个乡镇卫生院。在局机关一起核算的3家单位是计生协会、流动办、爱卫办。差额单位5个:区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区中医皮肤病医院、区口腔医院、区东关卫生所。截止2018年底卫计局共有干部职工90人,其中:行政人员实有16人(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员实有77人(编制91人),其中参公16人;离休人员18人、退休人员74人,另外有遗属补助12人,局机关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收入42326.0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176.1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

2018年全年总支出为42858.11万元,比2017年总支出万元增加4362.4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收入423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09.03万元,占比61%;上级补助收入0.27万元,占比0.0006%;事业收入16562.68万元,占比39%;其他收入154.11万元,占比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4285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5.5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27452.61万元,占总支出的64%。本年收入423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09.03万元,占总收入61%的;事业收入16562.68万元,占总收入的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09.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37.13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256.2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173.4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7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73.4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0132.82万元,占比42%,日常公用经费6077.69万元,占比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取暖补助。较2017年决算减少1495.97万元,下降74%,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已划转至养老保险所发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4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本部门承担的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中医院项目支出、计生事务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4958.2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提标、新组建尧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购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0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较2017年决算增加706.8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由于公积金应缴单位部分由财政支出转为预算单位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72%,比上年减少8.16万元,下降29.8%,原因是主要为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用车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8.16万元,下降29.8%,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81辆,主要为下属单位的救护车及监督执法用车;无因公出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5.46万元同比2017年 39.16万元增加了16.3万元。主要支出科目为公车改革后的其他交通费用、日常工作运行(办公费、印刷费)、职工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7843.67万元,实际采购支出金额17711.29万元,减少0.74%。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17201.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7069.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64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641.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其他用车5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16.82万元。其中:计生项目2个,为计划生育服务员工资项目130.14万元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1783.46万元,用于为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信息聘请村级、社区服务员,乡镇街道信息员的工资发放以及向通过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退二孩指标、农村双女户绝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国家奖扶、国家特扶进行的奖励扶助,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个人账户,年度评价结果为优良;公共卫生项目1个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330.8万元,用于在全区乡镇及城市居民中实行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管理;中医药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资金通过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拨付,年度评价结果为优良;新组建人民医院项目2个,为设备融资租赁项目2777.6万元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4494.82万元,用于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一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医院,更好地为人民提供更高、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年度评价结果为优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


尧都区卫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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