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职能是: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乡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7、指导、支持、帮助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2个,政府机关和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机构1个。
本单位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5人,事业编制数26人。2019年年末在册人数情况:年末行政实有在职人数34人,事业实有在职人数1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55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3.0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83.04万元,增加36.53%。
支出总计23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5万元,项目支出1848.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43.48万元,减少了1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64.58万元,增加了14.41%,项目支出减少了408.06万元,减少了18.0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3.00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5万元,占比21.72%;项目支出1848.41万元,占比78.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53.00万元、支出总计2361.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83.04万元,增加36.5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43.48万元,下降12.7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9.83万元,下降12.26%。其中,人员经费1506.22万元,占比63.79%,日常公用经费784.78万元,占比33.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48万元,占24.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5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91万元,占9.1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9万元,占0.78%;节能环保(类)支出39.66万元,占1.68%;城乡社区(类)支出254.15万元,占10.76%;农林水(类)支出1180.02万元,占49.98%;住房保障(类)支出32.84万元,占1.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0万元,占0.05%;其他支出39.25万元,占1.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全年总支出为2291.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33.16,支出决算57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较2018年决算减少14.61万元,减少2.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5万元。用于各村购买文化活动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13.91,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141.40万元,支出216.91万元,用于离退休费、退伍军人取暖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较2018年决算增加142.83万元,主要原因退伍军人增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年初预算18.13万元,支出18.49万元,用于计生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较2018年决算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室维修;节能环保支出39.66万元,较2018年决算增加39.66万元;城乡社区年初预算480.48万元,支出254.15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承包费,较2018年决算减少1024.11万元。农林水年初预算431万元,支出1180万元,用于村级管理费、道路建勤、乡村环境治理,较2018年增加553.05万元;住房保障年初预算33.47万元,支出32.84万元,完成预算98.12%,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4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周转房建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0万元,较2018年决算增加1.2万元;其他支出39.25万元,较2018年决算增加39.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3.4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03%,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65.25%,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6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刘村镇政府公务车保有量2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31万元,支出总额2.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03%。较2018年决算增加0.92万元,增长65.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9.31万元,决算支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03%。较2018年决算增加0.92万元,增长65.25%。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减少1.26万元,降低1.4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无。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