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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答复。
(三)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的组建改选,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
(四)配合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负责对区直机关基层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七)了解和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配合委有关部门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委的决议、决定和主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区委报告。
(十)承担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单位;主体为中国共产党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下属单位,为一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4人实有4人。
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党支部。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委领导各项活动、工委内科室有关工作,具体承办委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工作;负责工委委员会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各工作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采写、编发《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及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审核和文印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工委机关机要保密及委领导秘书事务;负责委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委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二、组织科
负责区直机关的党员管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展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负责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党建联系点工作;承办各部门机关党委的设立、改选,书记、副书记以及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的任免;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指导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负责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支部
负责制定委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总结报告年度工作;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省委、市委、区委及区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区直工委领导班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委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工作,具体办理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党代表推荐上报等工作;负责工委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5.95万元、支出总计49.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3.48万元,增长59.84%%,支出总计增加27.26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加大了各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95万元、支出总计49.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3.48万元,增长59.8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26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加大支出。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6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加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1.34万元,占比83.13%,日常公用经费8.39万元,占比16.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6万元,占92.4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万元,占3.56%;卫生健康(类)支出1.68万元,占3.3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31万元,占0.6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01万元,占0.0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没有的项可不列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5.95万元,支出决算4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用于人员经费41.34万元,公用经费8.39万元……。较2018年决算支出增加27.26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9万元,津贴14.09万元,奖金1.89万元,养老保险1.77万元,医疗保险1.68万元,公积金0.31万元,奖励金2.9万元,其它0.01万元。
公用经费8.39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0.65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3.88万元,办公费0.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应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了27.26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区直工委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决算当年拨款55.95万元。无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19年度结转并结余6.23万元。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41.34万元,和公用支出8.39万元。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无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无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9万元。
十、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无。
中国共产党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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