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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研究拟定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主管区级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尧都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基础设施维护及后勤事务的保障等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事务工作。
(四)负责区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各部门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等事务工作。
(五)负责尧都区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运行、保障等事务工作。
(六)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完善区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为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改革前名称为临汾市尧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隶属于尧都区委办公室,2016年进行独立预决算,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单位人员编制33人,实有人数在职65人,其中参公人员11人,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43人;退休人员41人,遗补4人。下设公室、财务室、接待室、保卫科、房管室、电讯室、公务车辆事务室、资产事务室、项目事务室、党建办公室10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062.29万元、支出总计5066.6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14.76万元,增加46.84%,支出总计增加1583.89万元,增加45.48%。上下年差异对比主要体现在项目收入支出的差异,上下年对比差异主要为2021年增加了对企业的补助费用,原因为根据尧财建【2021】12号文件精神对临纺、海姿企业补贴借款1360万元进行下账调整,支出科目为对企业的补助费用;2021年没有举办尧文化旅游节,减少相关收入支出;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3辆车67万元;2021年增加人才公寓设施配置资金项目89.85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6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9.27万元,占比93.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02万元,占比6.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69万元,占比13.4%;项目支出4387.92万元,占比8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62.29万元、支出总计506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14.76万元,增加46.8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583.89万元,增加45.48%。上下年差异对比主要体现在项目收入支出的差异,上下年对比差异主要为2021年增加了对企业的补助费用,原因为根据尧财建【2021】12号文件精神对临纺、海姿企业补贴借款1360万元进行下账调整,支出科目为对企业的补助费用;2021年没有举办尧文化旅游节,减少相关收入支出;2020年报废3辆车,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3辆车辆67万元;2021年增加人才公寓设施配置资金项目89.8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5%。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7.21万元,上升35.24%。上下年差异对比主要体现在项目支出的差异,上下年对比差异主要为2021年增加了对企业的补助费用,原因为根据尧财建【2021】12号文件精神对临纺、海姿企业补贴借款1360万元进行下账调整,支出科目为对企业的补助费用;2021年没有举办尧文化旅游节,减少相关支出;2020年报废3辆车,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3辆车辆67万元;2021年增加人才公寓设施配置资金项目89.85万元等。其中,人员经费766.63万元,占比16.28%,公用经费3942.65万元,占比83.7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0.53万元,占67.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7万元,占2.17%;卫生健康(类)支出27.99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8.39万元,占1.03%;其他支出(类)支出1360万,占28.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0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41%;项目支出4030.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5.59%。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278.86万元,调整预算为3170.53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用于机关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各个项目支出(公务接待、公用设施改造、大院取暖费、机关大院工作经费、执法车辆购置、人才公寓设施配置等)。上下年对比差异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差异,较2020年决算增加113.69万元,增长3.72%,2021年没有举办尧文化旅游节,减少相关支出;2020年报废3辆车,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3辆车辆67万元;2021年增加人才公寓设施配置资金项目89.85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1万元,调整预算为10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取暖费、遗属补助、第一书记的下乡补助、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财政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53.48万元,下降34.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以及退休人员荣誉一次性补贴。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8.62万元,调整预算为27.99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财政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7.23%,上下年对比差异的原因为基数调整以及人员调整但保险没有及时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1.62万元,调整预算为48.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为2021年较2020年工资基数发生变化。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预算为1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支出为根据尧财建【2021】12号文件精神对临纺、海姿企业补贴借款1360万元进行下账调整,支出科目为对企业的补助费用。2020年没有此项支出的预决算。
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5.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公用经费43.58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大院以及单位人员的正常办公经费等,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在职人员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1.97万元,决算支出为448.86万元,完成预算的87.67%,比上年增加60.29万元,上升15.52%,上升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报废了3辆车新购买了3辆执法车辆,支出67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58万元,占比32.21%,较2020年减少0.39万元,下降0.27%,原因为响应国家政策尽量减少相应开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2020年为0万元,上下年对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万元,占比14.93%,2020年支出0万元,上下年对比差异原因为2020年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报废了3辆车,2021年新购买了3辆车辆,支出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27万元,占比52.86%,较2020年支出决算减少6.33万元,下降2.6%,原因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尽量减少相应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数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2020年报废3辆车,2021年新购买了3辆车辆,上下年对比增加100%,2020年没有此项支出;2021年实际管理车辆62辆,比上年增加5辆,贺家庄乡人民政府和河底乡人民政府无偿调拨入4辆,尧都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移交尧都区乡镇焦炭公路有限公司1辆车到我单位管理;2021年公务接待批次267次,接待人次2550人,比2020年接待批次减少211次,下降43.24%,接待人数少8736人,下降77.41%,上下年对比差异原因为2020年将尧文化旅游节接待人次与批次算入其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393.03万元,调整预算数357.33万元,决算数357.33万元,上下年对比增加100%,2021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为东城体育场馆拆迁组办公经费项目、信访接待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应付款,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减少146.53万元,下降77.0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方便大院工作通知及宣传,增添了南门电子屏支出;2020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单独列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5.21万元。上下年对比货物类增加105.36万元,上升66.43%,原因为2021年增加人才公寓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工程类支出增加100%,原因为2021年财政要求工程类需进行协议采购,我单位承担全区办公用房的维修,包括信访接待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应付工程款、机关餐厅翻新、二中路道路拓宽指挥部的维修、统战部组织部办公室维修、路东办事处新址、南街办事处新址等;服务类支出减少409.73万元,下降25.53%,减少原因主要为2020年进行了尧文化旅游节的服务采购以及会议中心的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账面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关大院清扫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资产账面数量与2020年相比增加4辆,新购入3辆车,统战部无偿调入1辆,报废2辆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6.93万元。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项目有21个。
项目分别为:1、2019年机关大院零星维修应付款项目;2、2021年度精神文明奖;3、2021年度人才公寓设施配置及维修资金项目;4、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应付款;5、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院取暖费项目;6、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7、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大院公用设施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维护与维修项目;9、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大院日常工作资金;10、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车辆购置项目;11、2021年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项目应付款;12、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食堂费用项目;13、东城体育场馆拆迁组办公经费;14、公务活动车辆租赁项目;15、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缴纳土地使用税项目;16、机关大院1号楼楼顶改造项目;17、机关大院1号楼室内改造项目;18、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大院食堂服务费;19、交警大队事故队搬迁新址改造项目;20、南街办事处搬迁新址楼房改造项目;21、铁路东街道办事处更换办公地点房屋改造项目。
我单位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按照尧都区财政局要求,对项目进行了自评价,综合考虑投入、支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项目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结果为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均为良好及以上。
列举其中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大院日常工作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与实施依据
根据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职能,我单位负责整个机关大院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暖、天然气、电话费、网费、公务用大中巴车租用、食堂招待所的委托管理费、公务外出所产生的差旅费,公共区域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
(2)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概算
预算安排1500万元,实际到位1500万元,实际支出1488.15万元,预算执行率99.21%。
资金使用情况
分别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合计1488.15 万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采购情况
业务类采购涉及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2)项目实施流程
业务类
规划(时间与开展的内容):
我单位承担整个大院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两办的公用办公费和设备费,以及大院所有单位的水、电、邮电费,以及大院保洁、保安、绿化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劳务派遣、还包括房管室需要的水暖配件,还包括大食堂的管理费,会议中心服务费,另外2020年还有日常工作经费欠款也做在其中。
立项(时间与开展的内容):根据我单位的单位职能,我单位承担整个大院设施的日常支出。
招投标(时间与开展的内容):对于2021年的大院保洁、绿化、保安、车队劳务派遣、食堂管理费、会议中心管理费进行了公开招标,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
实施(时间与开展的内容):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资金管理流程
业务类
预算批复单位: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
资金核拨(相关单位):尧都区财政局
资金管理(相关单位):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资金使用(相关单位):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验收形式:自行验收
项目验收时间:2021-12-31
4、项目绩效情况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度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大院日常工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7.19分,属于"优秀"。
5、项目主要经验做法
该项目实施前进行了精准的预算,使得预算执行率达到高标准。
6、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很好地按进度付款。
7、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1)预算安排和执行方面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应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
(2)制度建设方面
为贯彻落实尧都区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应成立评价小组,制定了相关测评和监督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制约性。
(3)项目管理方面
在项目管理方面,应成立了由多个层面成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规范资金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流程,加强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监管,对项目的组织和执行进行严格的把控。
(4)资金管理方面
项目资金应完全来源于财政专项拨款,在管理上面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坚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机关大院工作正常进行,为大院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其他方面
在机关大院日常工作资金项目的长期执行过程中,应将组织骨干成员严格考核、严格督导,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应当按照单位预算管理要求,对本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绩效公开.zip
临汾市尧都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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