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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政法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零”创建、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政法领域改革、政法智能化建设、执法司法监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尧都、法治尧都,为加快建设“五个尧都”、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聚能助力、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政工室、执法检查室、督查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综治督导室、调研宣教室、维稳与反邪教室。
2、区委政法委下设2个事业单位,尧都区信访帮助教育中心、尧都区社会管理指导中心。
3、行政编制数11名(含工勤),实有公务员22人(军转干部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数17名,实有事业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07.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4.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507.7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89.95万元,下降29%,支出总计减少163.13万元,下降24.32%。减少原因是“国安”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79万元,占比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99万元,占比88.04%;项目支出60.7万元,占比11.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4.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7.69万元,完成预算执行68.44%。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89.99万元,下降29.01%,支出总计减少163.17万元,下降24.32%。减少原因是“国安”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17万元,下降24.32%。其中,人员经费363.18万元,占比71.53%,日常公用经费83.81万元,占比16.5%。项目支出60.7万元,占比11.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59万元,占79.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4万元,占10.54%;卫生健康(类)支出14.75万元,占2.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1万元,占7.07%。
(三)中共尧都区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5.15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7.62万元,下降3.01%,减少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6.42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26.08万元,减少49.6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综治工作无法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68.21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3.01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29.92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176.38万元,下降85.49%,减少原因是“国安”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07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3.04万元,减少27.3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正常支出,上年度补发新增退休人员奖励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34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1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2.41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10.35万元,减少2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调入人员未及时办理其相关养老手续。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2.71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12.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做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08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67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1.06万元,减少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6.82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6.59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烤火费;公用经费83.81万元,主要包括政法日常公用经费、车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1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3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2020年减少33.2万元,减少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3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晋财行[2004]1号)文件精神,县(市、区)按总人口数每年人均不低于0.3-0.5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晋财行[2010]321号)文件精神,保证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确保基层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按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全面指导下,全区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手段,实现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努力展现新时代尧都政法工作新作为。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4号)、《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晋财行﹝2004﹞1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晋财行﹝2010﹞321号)
3、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内实施
4、项目实施期绩效目标
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层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5、项目年度目标
2021年内完成15个区直综治成员单位、25个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等的综合维稳机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
6、项目绩效执行情况
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中共临汾市尧都区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83.7分,属于"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三级综治中心:指尧都区辖区范围内区级、乡级(街道办)、村级(社区)设置的综合治理中心。
九、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
中共临汾市尧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单位绩效公开.xls
中共临汾市尧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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