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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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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尧都区人大常委会是尧都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尧都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十一)任免区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尧都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包括八工委和“两室一科一中心”:人事代表工委、法制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民侨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委、研究室、办公室、议案信访科,法律法规研究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尧都区人大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80.1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080.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8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8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尧都区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尧都区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80.19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1107.19万元减少 27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87.38万元,占 82.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32.83 万元, 占 12.2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9万元,占1.88%;住房保障(类)支出 39.58万元,占 3.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 年预算数为 346.69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减少87.7万元,下降20.22%。主要是2018年含精神文明奖及绩效考核奖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 年预算数为 345万元,比 2018 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下降4.43%。主要是人大代表活动室经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 年预算数为 138万元,比 2018 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 年预算数为 57.69万元,比 2018 年执行数减少17.14万元,增长42.2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 年预算数为 64.87 万元,比 2018 年执行数减少18.66万元,下降22.33%。主要是 2018年包含死亡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 年预算数为 65.97万元,2018年无此事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 年预算数为 0.38万元,2018年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 年预算数为 1.60万元,2018年无此事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 年预算数为 17.88万元,2018年无此事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 年预算数为 2.50万元,2018年无此事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 39.58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增加 12.04万元,增长 43.71%。

三、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尧都区人大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97.1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58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补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尧都区人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5万元,其中:会议费168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全年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和公务用车费,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14.92%,原因是因公出国任务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增加。

五、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尧都区人大2019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尧都区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尧都区人大 2019 年收支总预算1080.19万元。

七、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尧都区人大 2019 年收入预算1080.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22万元,占 4.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5.97万元,占 95.90%。

八、关于尧都区人大 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尧都区人大 2019 年支出预算 108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19万元,占 55.28%;项目支出 483.00万元,占44.7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目标绩效情况

1.项目概述

听取和审议尧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尧都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合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尧人发【2019】2号,关于召开尧都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3、实施主体:尧都区人大办公室;

4、实施方案: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届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3月1日至3日在金都花园召开,大会将履行和完成各项议程,通过各项决议、决定。

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入138万元,其中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农民代表误工费、会务费、医疗费、场租费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中期和年度目标:产出指标:尧都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3日召开,会期四天,会议经费138万元。效益指标:会议议程圆满完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公用经费14.7万元,较2018年执行数50.81万元减少71.06%,原因是减少了机关办公楼维护费5万元、上年应付未付的办公费29.36万元及因公出国出境费用1.7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计311.73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132件,价值274.93万元(其中:车辆4辆,价值82.76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386件,价值36.8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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