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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总表
七、收入总表
八、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办法,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区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编制下达全区事业单位工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统计股、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基层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和信访仲裁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障股、资金基金监管股、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党组织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3.0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收入333.02万元;支出包括:其中:基本支出272.56万元,项目支出60.46万元。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02万元,比 2020年执行数减少7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就业补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7.76万元,占2.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06万元,占89.82%;卫生健康(类)支出9.35万元,占2.8%;住房保障(类)支出16.85万元,占5.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1 年预算数为7.7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 年预算数为205.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2.85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受疫情影响执行数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1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8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2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退休2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4万元,原因为退役军人调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35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71万元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量减少,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比2020年减少4.82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减少人才招聘会等外出项目。
五、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333.02万元。
七、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33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02万元,占总收入100%。
八、关于尧都区人社局2021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33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6万元,占81.85%;项目支出60.46万元,占18.1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02.82万元,2021年度尧都区人社局社保楼职工食堂项目39.81万元;2021年度尧都区人社局社保楼物业服务项目73.01万元;2021年度尧都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工程项目3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办公用房922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账面原值16.21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和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设备完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技校教育支出:反映工业、交通、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8.就业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企业、城乡居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扶贫支出: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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