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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
(十)负责我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
(十一)参与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我区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全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承担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局同区商务局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1个行政单位商务局本机,1个全额事业单位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3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42万元。其中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7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0.86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10.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其他支出605万元。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预算执行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8.08万元,比2021年度执行数增加714.29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尧都区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成为商务局二级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75万元,占18.3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0.86万元,占17.1%;卫生健康支出10.19万元,占0.96%;城乡社区支出19.42万元,占1.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占2.2%;其他支出605万元,占5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物(款)其他商贸服务支出(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行政运行97.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5万元,增加1.62%;事业运行3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5万元,增加11.66%;其他商贸事务支出62.6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2.6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9.0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2.67万元,减少8.94%。主要原因:2011年离休人员死亡3人抚恤金增加,转退休1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24.5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26万元,增加50.77%.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12.2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12万元,增加50.61%.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3万元,增加12.75%.主要原因:退役安置人数未变,退役安置费生活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0.7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49万元,增加188.46%.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0.7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25万元,增加52.08%。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9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4%。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45万元,增加190.61%。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为上东世纪遗留问题处置组工作经费,2021年未列支该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23.2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07万元,增加90.74%.。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2年度预算数为605万元,为临财行【2021】200号下达的2020年新入统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费省级及市级配套资金,2021年未列支该项目。
三、关于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2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2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3.2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尧都区商务局“三公”经费的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关于尧都区商务局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19.42万元。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2022年和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9.4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全省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项目。
六、关于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尧都区商务局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商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57.5万元。
七、关于尧都区商务局 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度预算收入10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8.08万元,占98.16%;政府性基金预算19.42万元,占1.84%。
八、关于尧都区商务局 2022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度支出预算1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4万元,占35.23%;项目支出684.96万元,占64.77%。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绩效项目情况
2022年度尧都区商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七个,共涉及资金684.9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两个:
1、临汾市尧都区商务局2022年全省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配套资金支出。
实施主体:尧都区商务局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
实施计划:根据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发放对象人员信息,尧都区共有发放对象971人,每人200元及时发放到位。
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该项目预算收入19.42万元。
绩效考核目标:特困人员、易返贫人员生活得到保障。
年度目标:每人200元及时发放到位,特困人员、易返贫人员生活得到保障。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2、临财行【2021】200号下达2020年新入统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费省级及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的支出
实施主体:尧都区商务局
项目概况:临财行【2021】200号下达2020年新入统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费省级及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实施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该项目预算收入605万元。
绩效考核目标: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年度目标: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尧都区商务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2万元,比2021年度预算增加13.57万元,增加112.61%。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一级单位调出1人,调入2人,转退1人;二级单位调入9人)及工资基数调高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尧都区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6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政府采购资金5.26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复印纸1.21万元、印刷费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5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复印纸0.2万元、专业设备购置1.2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商务局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08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19.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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