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清理整治领导组:
组 长:马 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崔 军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石新亭 区政府副区长
杨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直属分局局长、东城分局负责人
陈 翔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委
成 员:梁俊艳 区卫体局局长
梁志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新峰 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韩 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鹏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曹泽锋 区住建局局长
裴海峰 区民政局局长
梁奎明 区发改局局长
陈建峰 区审计局局长
王东山 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吴俊生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由孙新峰兼任。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 月31 日。
四、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无证幼儿园。
(一)无证幼儿园的资质。有无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无证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园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隐患。
(三)无证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园所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日常检查、培训、演练是否开展。
五、整治重点
1.举办者资格、园所名称、园所地址、办学许可手续;
2.园舍条件,图书、玩教具、设施设备配套水平;
3.从业人员资格;
4.保教行为及保教水平;
5.安全工作水平、卫生保健水平;
6.招生行为、招生规模、收费行为、经费保障;
7.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卫生评价报告及房屋司法鉴定等证件。
六、整治措施
(一)对无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无证幼儿园,一律关停。
(二)对园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一律关停。
(三)对证照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临时查封、停业整顿或吊销其行政许可。
(四)凡构成重大隐患的,一律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全力推动整改。
七、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具体负责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
区行政审批局具体负责幼儿园办学资格审查、办学资质和条件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及时下发《办学许可证》。
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幼儿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及消防培训指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监管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监督幼儿园招生广告发布及周边环境治理。
区卫体局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幼儿园卫生防疫、保健和消毒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对幼儿园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等级审查。
区教科局负责幼儿园常规管理与业务指导。
区公安局、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东城分局、开发区分局分别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违规办学的查处取缔以及幼儿园周边治安情况的督查。
区发改局负责幼儿园收费许可进行审查备案,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进行监制备案与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对幼儿园资产资金管理、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财务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保证学前教育机构正常运转。
区审计局负责对幼儿园资产进行审计。
区民政局负责对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资格审查与年检工作。
八、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到2023年12 月 31日结束。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召开辖区整治规范无证幼儿园工作会议,发布整治规范公告,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对辖区内所有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情况。要找准餐饮、消防、卫生、师资、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建立清理整治台账,强力推进。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辖区所有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发动农村、社区组织积极参与,要对辖区所有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对没有相关资质的无证幼儿园一律立即关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详细掌握辖区内无证办园的分布情况、存在原因及主要问题,制定清理整治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坚持一园一策,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对条件达标的无证幼儿园,督促他们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对园舍、设备、人员、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达标后的督促他们积极申办《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关停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街道的整治规范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2 月31 日前要将清查整治无证园情况及时上报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领导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357-3990001)
九、工作要求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履行长期监管职责,并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把关,规范办园行为。
3.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细化责任,确保在规划时间内完成我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
附件:1.尧都区无证幼儿园排查情况统计表
2.尧都区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进展情况月报表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