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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5号)、《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商消费〔2023〕264号)和《临汾市商务局 临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临商市〔2024〕35号)工作要求,加快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区将实施“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2家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的任务
服务机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开展消费者资格审核、补贴商品信息核对、补贴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等工作。
1.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所购商品等信息与参与补贴活动条件进行比对后,确定申请的消费者是否拥有参与折扣立减的资格。
2.开发支付服务平台,动态监控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折扣立减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
3.建立适用补贴商品信息库,做好商品信息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并在补贴商品销售完成后,负责提供实时发票开具能力。
4.为参与商户开通线下收银POS机对接支付服务平台和补贴系统的接入,负责对商户受理人员提供操作培训。
5.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处理等。
6.平台活动期间配套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发挥“叠加效应”,从优考虑配资意愿高的平台。
二、申报条件
选择1-2家支付机构或银行卡清算机构承担政府电子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所选支付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
2.能跨市县覆盖商户、用户基础广、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能按照要求开展特定行业消费券跨市核销。支付平台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帐户(含二三类户);
3.当需要核查时,能提交真实、完整的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
4.能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分析报告;
5.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整等措施,并组织实施;能及时反馈消费券发放、核销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三、入选服务机构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三)通过尧都区人民政府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尧都区人民政府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发放平台提报《应邀申请书》(包括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风控措施等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材料原件。
2.提供纸质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dqscjg@163.com。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时间:从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8时止。
联 系 人:李晓勇
联系电话:0357-2228807
邮 箱:ydqscjg@163.com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1号7号楼7202室
临汾市尧都区商务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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