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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发〔2023〕18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尧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更好地为残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和救助服务,不断增强残疾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省财政厅、省残联和省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山西省2023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2023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到要集中精力办好12件民生实事,省政府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范围由0—6岁扩面到0—15岁”列入民生实事,为响应省政府的决定,我区即时修整《尧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二、文件的基本结构
(一)总体要求:建立与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实事要求,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范围由0—6岁扩面到0—15岁”,并且做到应救尽救。
(二)救助对象及救助条件:救助对象主要为 0—15岁(不满16周岁),同时具备1.具有临汾市尧都区常住户口;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3.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
(三)救助标准:0—6岁(不满7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的尧都区户籍,在区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全日制每人每年享受省级救助资金15000元,区级救助资金3000—5000元。7—15岁(不满16岁)的区籍残疾儿童,在区定点机构接受非全日制康复服务的每人每年享受12000元救助标准;非尧都区户籍,但有本区居住证的,在区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救助标准为9000元/人/年。
儿童筛查诊断、辅助器具适配、矫正手术、支持性服务等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8〕43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对象和资金救助标准执行。
(四)康复救助流程
1.申请;2.审核;3.救助;4.资金拨付和结算。
(五)资金保障和管理
1.资金保障; 2.加强衔接。
(六)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能力建设;
3.加强综合监管;
4.广泛宣传动员。
三、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尧都区残疾人联合会,0357-222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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