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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3〕42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社区养老中心验收及资金管理办法和尧都区社区养老中心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依据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3〕7号)和《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通知>》(晋民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社区养老中心建设步伐,确保社区养老中心健康运营,让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三、主要内容
1.验收主体:申报区级补助资金的社区养老中心在民政局监督指导下由社区养老中心所属的街道、有关乡镇按照以下标准自行组织实施验收;申报省、市级奖补资金的社区养老中心由省民政厅组织验收;均到区民政局备案。
2.每个社区养老中心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应结合本社区实际,建立健全的运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街道、有关乡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社区养老工程项目的整体谋划,对运营场所和运营主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把关,科学制定合理流程,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及印证资料,规避运营风险,强化验收和奖补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安全保障和社会效率;对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确保社区养老中心长效运营,确保建的成、用起来、成效好,切实解决好老年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五 、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临汾市尧都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357-222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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