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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29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临汾市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编制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土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转型项目用地空间,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处理工作的监管,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明确了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二)清理处置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三明确了工作职责 :
1.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快待供应土地涉及的项目审批速度;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前期开发、闲置土地收回等所需资金的落实;2.区商务局负责引导投资项目优先在批而未供土地上选址;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完成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事宜;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核算等工作;5.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完成土地供应前的文物勘探相关事宜;6.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配合完成“一住两公”地块供应前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做好用地安全利用工作;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规划、收储资金核算,加快土地供应并督促未供即用的建设单位切实承担起完善土地手续的主体责任;8.各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实施征地补偿、社保落实等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依照工作职做好尧都区“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处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7-393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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