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13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29号 发布日期: 2022-05-15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尧都高新区、区直相关部门:    

《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

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转型项目用地空间,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临汾市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15号)文件,决定开展全区2022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大决策部署,遵循区委工作思路,围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以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为牵引,坚持“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存量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清理“批而未用”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转型项目落地拓展有效空间,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清理范围    

(一)2009年至2019年已批准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以下简称“批而未供”土地);    

(二)2009年以来形成的闲置土地(以下简称“闲置土地”)。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同步推进我区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用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转型发展潜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空间得到充分拓展。    

2022年度下达我区消化批而未供任务1289.35亩(拟定处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处置闲置土地任务210.03亩(目前已完成全年任务),消化批而未供任务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见附件1),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立即启动专项行动。

(二)清理处置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    

区自然资源局对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细致摸清2009年至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底数和地块情况,按宗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倒排工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措施实、处置快、效果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我区将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调研督导组对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列入处置任务地块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调研、检查和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区自然资源局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汇总数据成果(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为准),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于2022年12月20日前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转型项目快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的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区“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明工作纪律,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夯实工作基础。区自然资源局要对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细致核查、梳理,逐地块查清批而未供土地批准时间、位置坐标、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逐宗查明闲置土地供应方式、时间、位置坐标、面积、价款、用途、约定开工时间及未开工建设原因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地块逐宗上图,挂图作战,动态管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有序进展。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快待供应土地涉及的项目审批速度;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前期开发、闲置土地收回等所需资金的落实;区商务局负责引导投资项目优先在批而未供土地上选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完成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事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核算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完成土地供应前的文物勘探相关事宜;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配合完成“一住两公”地块供应前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做好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规划、收储资金核算,加快土地供应并督促未供即用的建设单位切实承担起完善土地手续的主体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实施征地补偿、社保落实等相关事宜。    

(四)加强督促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构建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3号)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严把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入口关”,加强项目论证,提高土地批后、供后利用率,有效降低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风险;对已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规划调整、土地供应、开工建设等方面工作,要密切跟踪督导,及时发现情况,尽快解决问题,确保供地率始终保持在科学合理的区间内;对闲置土地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认定、及时处置,真正将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六个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赋予省市级部分经济管理权的通知》(临政发〔2021〕4号)文件精神,赋权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170项经济管理权目录,涉及尧都高新区“批而未用”项目的清理工作由尧都高新区按照赋权目录予以处置,并按照本方案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区政府。

附件:尧区政办发〔2022〕29号文件附件.doc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6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