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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2〕17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及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的目的
为全面推进尧都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控住动物疫情扩散,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成立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环保、住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强化资金投入,负责好本乡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组织实施好全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促进保险联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57-222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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